我国禅宗自六祖慧能之后,以百余年间,禅徒仅以道法相授受,多岩居穴处,或寄住于律宗寺院,龃龉时生,马祖道一开创丛林,以安禅侣;其后又有百丈怀海以禅众聚处,尊卑不分,说法住持未合规制,制定百丈清规。自此,丛林之制,开始完备。
丛林规模,初时较小,仅有方丈、法堂、僧堂及寮舍。以住持为一寺之主,尊为长老,居于方丈。初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世乃立佛殿)。所有禅众尽入僧堂,依戒腊之久近安排位次,并施行普请法(集体劳动),无论上下,均须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又置十务(十职),称为寮舍,每舍有首领一人。
于丛林未设之前,寺院首脑为三纲,即上座、寺主、维那(都维那),皆为领导大众维持纲纪之职僧。既设之后,古规所载之执事则有首座、殿主、藏主、庄主、典座、维那、监院、侍者等名目。后世丛林组织日渐庞大,各寺家风不同,住持者多因时制宜,自立执事,名目层出不穷,禅苑清规所载丛林执事之名目有二十三种。
丛林的种类,以其住持传承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子孙丛林和十方丛林两种。
十方住持院属于公请各方著名禅师任住持的禅院,又称“十方丛林”。子孙住持院的住持是一种师资相承的世袭制,又称“子孙丛林”。子孙住持院经本寺僧众同意可以更改为十方住持院,而十方住持院原则上不许更改为子孙住持院。少林寺自元代雪庭福裕起,改为子孙寺院,奉行七十字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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