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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念祖居士等:如何处理“依法不依人”与“视师如佛”?

发布时间:2024-01-30 14:11:37作者:大悲
黄念祖居士等:如何处理“依法不依人”与“视师如佛”?

黄念祖老居士《谷响集》关于“依法不依人”的一段精彩开示:

(一)来信谓‘依法不依人’,‘依法也依人’?
第一句乃古人四依之一,四依者:‘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不依不了义。’此四依实为万古颠扑不破之至言也。
所谓‘依法不依人’之实旨,正如《菩萨戒》云:‘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而实有德,是故不得观法师种姓。’意云,当观法师之见正与不正,莫观其种族之贵与贱。
此即‘依法不依人’之正义,亦即求善知识之正眼。
当重正知正见之实德,而不看其人之名望与地位也。近世依人之病更深,只慕名头与牌号,唯重表面,故学法者如牛毛,而得道者如麟角也。《圆觉经》云:‘末世众生,将发大心,求善知识,欲修行者。当求一切正知见人,心不住相,不著声闻缘觉境界。虽现尘劳,心恒清净,示有诸过,赞叹梵行。不令众生,入不律仪。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末世众生,见如是人,应当供养,不惜身命。’经意甚明。世间能遇之善知识当然是人,但应是什么样的人?经云‘正知见人’。‘正知见’即是法也。故云‘依法不依人’。应因法而依,不是因人而依。此段经文极重要,盼终身信受奉行。此经名为《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经题直截名为了义经,可见此实为了义中之了义也。此经亦正四依中所指应依之了义教也。经意甚深,切盼深入参究。
从以上所引经戒,估计君之意见可以消除。只要正确理解‘依法不依人’之话,便可免君所谓之流弊。殊不必另提‘依法也依人’,另提一句,反易混淆。

黄念祖大德开示:弟子选了邪师,同入地狱。
《楞严》也是这么说,你若是跟着邪师,师父着了魔,师与弟子俱陷王难,死后堕无间地狱。投了这样的师父,就跟着师父一起吃官司。这还是小事,更严重是死后跟着师父入地狱,这就非常险了。一个初修的人怎么能够分辨这个是真上师,那个是假上师。如果有这样水平,这个人也是了不起啦!

所以目前很难,非常之险。在西藏是按规矩来的,按规矩来的这问题就小一点。先要十二年脱产专学显教经论,全部时间学十二年。对于佛说的道理有基本的了解,知道许多佛说的话,人们称为圣言量。依据圣言量,才能衡量鉴别其他人的言论行动是否如法,才能分别一个人是邪是正。在西藏,师徒之间要互相看三年。师父要观察弟子三年,才能决定可以不可以传。徒弟看师父同样也是这样,能不能够皈依呀?这是指依止的师父。你普通结个缘,磕个头,那就是结缘,不在此列。

“依法不依人”与“依人不依法”--------普巴扎西仁波切新浪博客
依止上师前,应先深入细致地观察抉择。一旦依止真正的具德上师之后,则不能再观察上师(尤其是三恩上师)过失,而应当将一切皆净观为上师之功德。即使上师在街上杀牛、杀羊,弟子也应以清净之心观待:此乃上师以特殊之不共密行度化众生。若觉得上师的行为有过失,则应自相呵责:上师之行为具有密意,此乃自己之心识、眼识不清净所致。假如上师表面上似乎对自己特别厌恶或者显忿怒相,弟子亦不应舍弃上师,甚至生起嗔恨心,而应反省忏悔:上师观察到应该以如是方式调伏我的分别念,考验我的信心。过后待上师心情平静时,弟子再到上师面前忏悔。即使弟子亲眼见到上师已堕入地狱受痛苦,亦应将上师观作与普贤王如来无二无别,并生清净信念:上师大悲承担众生业障,到地狱去度化有情。弟子常犯的过失是:该观察时不加抉择,轻易依止;不宜观察时,却拿着放大镜检点上师的行为,真是颠倒可悲!

1.初学者应“依法不依人(未具正法者)”。
由于初学者尚未精通法义,对他人言说行为亦不具判断能力,故当“依法”进行抉择,不能率意轻信他人(未具正法者),以免误入歧途。
此中误区是:应以“依法不依人”之原则细致观察抉择导师时,却未作观察;待依止上师后,方开始观察上师,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逐渐发现自己好像上当受骗了,于是毫无顾忌地大肆诽谤,轻易违犯密宗根本誓言而堕金刚地狱。

2.一旦依止真正的具德上师,则应“依人不依法”。
具德上师之身、口、意三门为三金刚,身为僧,语为法,意为佛,故法与上师无别,依止上师即为依止法。尚需了知,释迦牟尼佛传讲八万四千法均为应机而说,初行者若仅依文字诠释,极易理解偏颇。而上师则能以遍知智慧观机授教,使法与根机相应,令行者迅速趋入解脱。故一旦依止具德上师后,即应“依人不依法”,甚至在上师示现一些貌似不如法之显现时,更应以清净心观待,万勿依自心于“法”之分别衡量评判,甚至舍弃、诽谤上师。
此中误区为:已经依止具德上师,仍按照“依法不依人”的教条观察上师,不该观察时却拿着放大镜衡量上师,且内心无智又不识上师之密意,最终得不到上师丝毫加持,遑论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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