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对佛教的错误认识
一、佛法不同于哲学上的唯心论
一般人总以为佛法是唯心论的,在这辩证唯物时代,已经失去它的存在价值。其实哲学与佛法,有本质上的不同。前者的根本问题,在于研究存在与思维的关系;而后者则在于证到真如实相,以解决生死为主题,原不必混为一谈。但人们既有这样误会,我觉得有申述一下的必要。
佛法说真俗二谛,就真谛方面讲,照而常寂,本无可说;就俗谛方面讲,寂而常照,无法不备。我们研究唯心唯物,必先将“唯”字搞清楚。唯就是“为主”的意思,也就是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佛法所说,根尘(物)和合方生六识(心),以及“心本无生因境有”等说法,正说明人的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物是第一性的,心是第二性的,是存在决定意识的。不过就思想有其主观能动性的积极作用方面来说,佛法便有“唯心所现”的说法;但佛法所说的这个“唯心”,正指出它唯是主观的妄想分别,教人不要上当,要彻底加以破除。这就是佛法的唯心和西方哲学的唯心(夸大的观念论)绝对不同的地方。此外,佛法就存在与思维关系的密切来说,而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心物共说的教理和即心即物、心物不二的说法,那么佛法又像是亦心亦物论。但因为心和物都是运动变化、生灭不停的假相,而说“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中论),那么佛法又是非心非物论。可见佛法说心说物,原无定法,它的目的总在使人破除主观的分别执著而归到客观的真实。既一切不立,又一切不废,空有齐资,纵横无碍。所以光说佛法是唯心论者,对佛法是不够了解的。
二、不是单纯的“劝人为善”
也有人以为佛教无非是“劝人为善”而已。这一看法,实似是而非。诚然,佛教是讲究为善的,因为它本来大无不包,细无不举。由于人们贪嗔痴慢、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太多太深,所以不得不用五戒十善来作对治。但问题在于佛不但劝人为善,更重要的是在教人为善而不住著于善,也就是说,为善要有大公无私的“忘我”精神,方能达到觉悟的目的,否则虽有作用,终不彻底。这却不是一般人所能知道的了。
三、不是消极逃世
“学佛是消极逃世的”,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实际上,人的身体既是物质,当然还得以物质来维持生活。因此学佛的人,是照样穿衣吃饭,照样生产工作,而且应该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劳动观点,不过就在日用生活上加上一个觉照,不做违法乱纪、自陷苦恼的事,作到“不离佛法而行世法,不离世法而证佛法。” 所以六祖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法华经也说:“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又说:“治世语言,资生业等,皆顺正法。”不但如此,学佛的人,要处处不忘众生。华严经说:“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这正是要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维摩诘经说:“为众生趋走给使。”又说:“负荷众生,永使解脱。”这又是佛法自我牺牲的服务观点。可见学佛绝不是消极逃世。至于大乘佛教四摄六度,悲智双运,入世救世,自度度人的精神,更是人间佛教的光辉典范。同时,学佛的结果,定力坚强,自能履险如夷,增长胆力;慧力明朗,自能观察微妙,应付宽绰。在人事日用上,在学问研习上,在服务群众、利益众生上,都能得其大用,形成了伟大的、积极的、光明快乐、自在平等的人生乐趣。从前有人说过:“学佛是在证悟到法性空寂,法相如幻,然后有事可做,然后可以做事!”真可谓一语破的,恰到好处。谁说学佛与现实人生不相结合呢?
不过学佛也有消极的地方,那就是对于世间一切声色货利,五欲境界,平平淡淡。不过这种消极,正是准备大积极的一种手段啊!先哲所谓:“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四、不是神道设教
佛法完全是一种纯理智的信仰,是活生生的讲理性实践的应用学问。它所说宇宙人生的一切问题,完全是从实证的智慧中所流出,与愚昧盲从、不可理解的邪说根本不同。其所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平等观点,以及由意识的活动而自作自受的因果法则,更是与宗教家创世主权高于一切的迷信说法完全相反。佛教的所谓佛和菩萨,是能以佛法来自利利人,肯牺牲自己,为人民、为众生而服务,在不同觉悟程度上的人的代名词。可是由于千百年来民间习俗的影响,一切愚昧无知、荒谬怪诞的邪道百神,无不附会于佛,这不但埋没了佛教的伟大真理,也迷糊了世人对佛教的正确认识,我们不能不为佛教大喊冤枉。至于历来学佛者本身的腐败、堕落,以身谤法,造成了社会一般人士对佛教发生不良的印象,这不是佛教的问题,而是佛教徒本身应负的很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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