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得回生篇:不可毁谤三宝。
宋朝时,送州有位姜学生,二十三岁的那年忽然暴病而亡,被两位鬼使追入冥府。他被引见阎摩天子,天子责骂他说:你因前世修福培德,本可享寿八十二岁,丁丑年赴试可以中举,官至公卿,但你不该故意杀肉食肉,有违天律,当削除你寿算福禄,你既是读书人,难道没有听说海州下了七天七夜的暴雨,由天降下一个石碑吗?碑上写着 万法唯心造,为牛最苦辛,君看横死者,尽是食牛人 ,从前有个进士名叫庾信,杀牛食肉,仗恃文章聪明,毁谤三宝,死了以后,历经各种地狱之苦现在变为乌龟,仍在受罪。天子说完,命令鬼吏将乌龟牵来,命姜学生观看,那只乌龟有九个头,头眼都在流血,看起来似乎极为痛苦的样子。天子说:庾信生前造了许多的业,虽然受尽地狱种种刑罚,现在仍然变作乌龟受苦无量。姜听了天子所说,不由得悚然心惊,害怕自己也会判入地狱受苦。这时站在旁边的鬼吏告诉他说:你赶快禀告天子,从今以后改恶行善,请求还魂,否则若被判入狱,恐怕无有出期。姜问:依你之见,我该如何做才好?鬼吏告诉说:阴府对于书写及受持妙法莲华经与金刚经的人,最为敬重,你如果发心就可以获释。姜听到指点,再仔细深思天子刚才所说,对于生前的所作所为深自懊悔,极盼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遂禀告天子说:我年幼无知,不知罪福,所以犯此重罪,刚才听你所说,我非常懊悔。
我生前虽然读过庾信的文章,但从来没有毁谤过三宝,希望能有悔过机会,请天子悯念,学生家中的双亲已经垂老,又无兄弟侍养,既然我阳寿未尽,请你放我返阳,以后我定当孝养父母,护持佛法,并发愿书写莲华经及金刚经,终身茹素,精勤受持。天子怜悯他的一片诚心,遂判返阳并再三告诫说:你回到阳间后,务必孝养父母,恭敬三宝,诵持经典,戒杀茹素,广修善业,如果敢再犯既使千佛出世,恐怕也无法忏悔你的罪业!姜学生既得还阳,亲朋好友及邻里街坊都来探望,姜叙说一切经过,所有听到的人也都深感惭愧,惟恐造罪,将来难免要受到苦报,于是都改过自新,广修善业。《金刚经感应传》
光明禅师后语:佛于楞伽经说,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而所遭果报,当亦相等。而今念念故意杀生食肉者,实造未来地狱鬼畜之业因,甚可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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