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弥陀佛,么么哒,西藏!!!
元明清
劳
动
节
快
乐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侃一下元明清时期国家对西藏这个瓜娃子是如何管理的吧。历史有话说,经验靠积累。
我们先来看看元朝这个莽汉如何对待我们西藏这个熊孩子呢?因为我们知道元朝在中国实行四等人制度,等于把少数民族蒙古族、色目人等少数民族放在最高的位置上。当然西藏也是少数民族,对它的管理也是慎之又慎。
从元朝初年,忽必烈即封吐蕃喇嘛教萨斯迦派首领巴思巴为国师,后来也加封他为帝师。忽必烈以后,元朝皇帝也都尊奉大喇嘛为帝师。这个帝师是干什么的一个职位呢?首先他首先是佛教最高首领,统领全国佛教;又是西藏地区最高的政治首领,掌管西藏军民世俗事情。也就是说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管理方式,同时充分发挥西藏地区佛教的优势,对全国佛教的一个统领作用,来帮助元朝加强统治。
除了委任帝师外,元朝又设置中央和地方机构,直接管理西藏。在中央设立宣政院,主观全国佛教事物及吐蕃军民政务,以帝师领院事,设置院使10人,其中为长者常以朝廷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以下设有同知、副使、院判等官,又在西藏设立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又称宣慰司)。在宣慰司下,还设置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自宣慰使、都元帅至万户等各级官员,多以当地僧俗首领担任,由帝师或宣政院荐举,朝廷授与官职。
除了这些之外,还在西藏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等。当然这些一系列措施下来,西藏对中央政权依附感和归属感大大加强,也就是说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已经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
那么明朝老朱家是如何管理西藏的呢?
西藏在明代称为乌思藏,是藏族居住的地区。
洪武时期,明朝在西藏设立了两个都指挥使司及朵甘卫都指挥使司,又设有指挥使司、宣慰使司、招讨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综合处理军民事务。实际上也是对明朝卫所制度在西藏的一个发挥而已。
这些机构,有的是土司,有的是羁縻卫所,其官员皆授予当地僧俗首领担任,并保留他们之间原有的上下级关系。这些官员皆世袭,但品秩、任免升迁均由朝廷掌握,服从朝廷的管辖。
明朝管理西藏这个熊孩子的策略就是说,尊重当地风俗和文化,依靠传统管理路径,仍旧实行政教合一的方式。保留原有等级关系,也是管理主要的当地的上层官员,也尊重当地佛教传统,任命僧侣官员进行管理本区域,这样就很容易管理和解决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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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清朝怎么做的?
至于清朝,也是有所继承,有所创新。
话说乾隆年间,中央政府提高了驻藏大臣的职权,明确规定驻藏大臣和班禅、达赖的地位平等。西藏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长官及各大寺庙的管事喇嘛,都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一同筛选。实际上这一招相当高妙,任免权由朝廷来加以管理控制,限制达赖任免专断权。
西藏的对外联系,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办理,达赖、班禅的财政机构的一切收支,统归驻藏大臣稽查总核。在达赖、班禅的继承权问题上,也是要由驻藏大臣监督进行。所谓的金本巴瓶制度,在大昭寺内设一金本巴瓶,规定达赖、班禅及大呼图克图的灵童转世,须要诸喇嘛当众于金瓶内抽签,并由驻藏大臣或者理藩院尚书亲临监督确定,以避免地方上层贵族操纵,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控制。
总而言之,古代元明清时期对西藏地区的管理是和中原地区管理模式是不同的,而只用充分尊重当地佛教文化和藏族人民生活习俗基础上进行管理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阿弥陀佛,么么哒,西藏!!!
阔端和萨班的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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