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法:佛教指修善果之法。《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内除贪爱,外行布施,内外相应,获福德无量,见人作恶,不见其过,自性不生分别,是名离相,依教修行,心无能所,即善法。”《师子经》:“即于现世断诸不善,得众善法,修习作证。”
金刚经及六祖的开示
金刚经原文: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六祖开示:
此菩提法者。上至诸佛。下至昆虫。尽含种智。与佛无异。故言平等。无有高下。以菩提无二故。但离四相。修一切善法。则得菩提。若不离四相。虽修一切善法。转增我人欲证解脱之心。无由可了。若离四相。修一切善法。解脱可期。修一切善法者。于一切法。无有染著。对一切境。不动不摇。于出世法。不贪不著。不爱。于一切处常行方便。随顺众生。使之欢喜信服。为说正法。令悟菩提。如是始名修行。故言修一切善法。
金刚经原文:
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非善法是名善法。
六祖开示:
修一切善法。希望果报。即非善法。六度万行炽然俱作。心不望报。是名善法。
十善法善即顺理之义。谓行此十法,皆顺理故。
然有二种:一者止,二者行。止,则止息己恶,不恼于他;行,则修行胜德,利安一切也。〔一、不杀生〕:不杀生者,谓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杀之善。既不杀已,当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盗〕:不偷盗者,谓不窃取他人财物,即是止盗之善。既不盗已,当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谓不行邪淫欲事,即是止淫之善。既不邪淫,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语〕:不妄语者,谓不起虚言,诳惑他人,即是止妄语之善。既不妄语,当行实语之善也。
〔五、不两舌〕:不两舌者,谓不向两边,说是谈非,令他斗诤,即是止两舌之善。既不两舌,当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恶口〕:不恶口者,谓不发粗犷恶言,骂辱他人,即是止恶口之善。既不恶口,当行柔和软语之善也。
〔七、不绮语〕:不绮语者,谓不庄饰华丽之言,令人乐闻,即是止绮语之善。既不绮语,当行质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贪欲〕:不贪欲者,谓不贪着情欲尘境,即是止贪之善。既不贪欲,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九、不嗔恚〕:不嗔恚者,谓不生忿怒之心,嗔恨于人,即是止嗔之善。既不嗔恚,当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见〕:不邪见者,谓不偏邪异见,执非为是,即是止邪见之善。既不邪见,当行正信正见之善也。
福智十善法:
孝顺父母——生我育我,应当孝顺。
尊敬师长——长我慧命,应当尊敬。
深信因果——善恶报应,应当深信。
用功读书——能开智慧,应当用功。
不交损友——能断恶缘,不应交往。
不虐物杀生——培养仁德,增长慈悲。
不抢劫偷盗——得非份财,败德丧福。
不说谎恶口——建立诚信,远离是非。
不烟酒毒品——断除痴障,开展觉智。
不看无益书——爱惜光阴,端正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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