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汉,梵语arhat,巴利语arahant。我们常说的“罗汉”实为“阿罗汉”的简称。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阿啰呵、阿黎呵、遏啰曷帝。略称罗汉、啰呵。意译应、应供、应真、杀贼、不生、无生、无学、真人。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上座部佛教中之最高果位。
据《成唯识论》卷三载,阿罗汉通摄三乘之无学果位,故为佛之异名,亦即如来十号之一。另据俱舍论卷二十四举出,阿罗汉乃声闻四果(四沙门果)之一,为上座部佛教之极果。可分为二种,即:(一)阿罗汉向,指尚在修行阶段,而趋向于阿罗汉果者。(二)阿罗汉果,指断尽一切烦恼,得尽智而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证入此果位者,四智圆融无碍而无法可学,故称无学、无学果、无学位;若再完成无学正见乃至无学正定之八圣道,以及无学解脱、无学正智等十种无漏法,则称为十无学支。
关于阿罗汉之语义,据 《大智度论》 卷三、 《大乘义章》 卷十七本、翻译名义集卷一、卷二等举出杀贼、不生、应供三义,称为阿罗汉三义,为自古以来最常见之说。即:(一)杀贼,贼,指见、思之惑。阿罗汉能断除三界见、思之惑,故称杀贼。(二)不生,即无生。阿罗汉证入涅盘,而不复受生于三界中,故称不生。(三)应供,阿罗汉得漏尽,断除一切烦恼,应受人天之供养,故称应供。梵语arhan,为梵语arhat(阿罗汉)之单数主格,意译受供养、受尊敬,故上述三义中,以应供一义较为适切。此外,慧远于大乘义章卷二十末亦以应化一切众生、断尽诸惑等四义解释阿罗汉。
根据民间佛教记载,十八罗汉原只有十六罗汉,都是释迦牟尼佛的得道弟子,后来在十六罗汉的基础上发展成十八罗汉。关于十八罗汉后来补上的两位罗汉,说法不一。一说是著《法住记》的玄奘法师与庆友 。前蜀张玄和五代僧人画家贯休分别画了十八罗汉图,宋代时,苏东坡分别为上述的画赋诗题赞。认为十八罗汉中的 第十七尊罗汉是“庆友尊者”,也就是《法住记》的作者,第十八尊罗汉是“宾头罗尊者”(为第一尊罗汉的异名。)一说是伽叶与布袋和尚。清朝皇帝乾隆则私自定十七罗汉为降龙罗汉(即伽叶尊者),十八罗汉为伏虎罗汉(即弥勒尊者)。在民间工艺品的十八罗汉,多为降龙罗汉、伏虎罗汉。
版权所有:大悲咒快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