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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二十二卷

发布时间:2024-02-01 14:22:37作者:大悲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二十二卷

圆瑛大师著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悟述 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丁二 辨五魔令识以护堕落 分二 戊初 无问自说五阴魔境 二 因请重明五阴生灭 戊初分三 己初 普告魔境当识 二 会众顶礼钦承 三 正以详陈魔事 己初分三 庚初 最后真慈不尽 二 详标微细魔事 三 敕令谛听许说 今初

即时如来,将罢法座,于师子床,揽七宝几,回紫金山,再来凭倚。普告大众及阿难言:汝等有学,缘觉、声闻,今日回心,趣大菩提,无上妙觉,我今已说,真修行法。

此无问自说之文,以阿难但知请定,而定中所发微细魔事,非己智力,所能发问。佛知欲修楞严大定,魔军必来阻挠,若不辨明,五阴魔境令识,以保护正修,免致堕落。故将罢法座,于师子床,揽七宝几,床以师子名者,表其无畏也,几以七宝称者,视其贵重也。回紫金山者:如来丈六金躯,圆光遍照,犹如金山。再来凭倚者:即最后真慈不尽,不待请而自说也。于是普告大众及阿难言:此乃经家叙述也。 汝等有学,缘觉声闻者:乃曲为有学,是以特举耳。今日回心,趣大菩提,无上妙觉者:此叙过去,虽发回小向大之心,舍小乘法,趣大菩提,无上觉道,可谓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矣。我今已说,真修行法者:吾现今已为汝演说,真实修行之法,即反闻工夫,闻性具足圆、通、常三真实故。依此而修,决定不谬,但其中未说魔事,不得不详为辨明令识也。

庚二 详标微细魔事

汝犹未识,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不能识,洗心非正,落于邪见。

问尚不知,何况能识?但恐汝等,犹未能识。修习楞严大定,乃双举性修二定合称;奢摩他,即自性本定;毗婆舍那,即微密观照而修;而此性修定中,有种种微细魔事,若不预知,其何能避?设或魔境,倏尔现前,汝不能识,难免以邪为正,将妄作真也。洗心非正,落于邪见者:谓修定原为以定水,洗除心垢,若魔境不识,纵欲洗心,亦不得其正矣;不得其正,则必落于邪见,如下之五阴魔境,总由认邪为正,皆邪见也。

或汝阴魔,或复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认贼为子。

前则总标,此则详标一切魔境。或汝阴魔者:有通有别,通则五十种境界,皆名阴魔,并依五阴起故;别则色阴十种,但是初心自现,当无外魔。故云或汝阴魔也。受阴十种,已召外魔入心,而魔未现身也。想阴十种,方有天魔,及鬼神魑魅。此上二阴,皆由稍失正念,引起外魔;故云或复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也。设使诸魔现起时,而心中若不明了辨识,或自认为圣,未得谓得;或认魔为圣,身命供养;皆是认贼为子,则丧法财,伤慧命,可不危哉!

又复于中,得少为足,如第四禅,无闻比丘,妄言证圣,天报已毕,衰相现前,谤阿罗汉,身遭后有,堕阿鼻狱。

又复明行识二阴。行阴所发,十种心魔;识阴所发,十种见魔;皆无外境,但是于自心中,妄生邪见,得少为足;且更自言,满足菩提,不免轮坠。如第四禅,无闻比丘等:举一为例,以发明之。如无闻比丘,但修无想,不务多闻;报得四禅,便自妄言,已证小圣,阿罗汉果。天报已毕,想心复起,衰相现前;不知自己本未证果,反起谤辞,言我今已证阿罗汉果,身遭后有,谓佛妄说罗汉不受后有。因此谤佛,堕阿鼻狱。其害若此,可不畏哉!

《智度论》云:有一比丘,师心自修,无广闻慧,不识诸禅,三界地位,修得初禅,统谓初果;乃至四禅,便谓四果。命欲尽时,见中阴相,便生邪见,谤无涅槃,罗汉有生。以是因缘,即堕泥犁狱中。盖经论一事,而详略异耳。二详标微细魔事竟。

庚三 敕令谛听许说

汝应谛听,吾今为汝,仔细分别。

《正脉》云:不但分别,而更许仔细者:一以魔相,幽微难见;一以魔害,酷烈难堪;故劳真慈如此也。初普告魔境当识竟。

己二 会众顶礼钦承

阿难起立,并其会中,同有学者,欢喜顶礼,伏听慈诲。

定中魔事,非如来智力,安能分别?今蒙真慈,许以仔细分别,故阿难悚然起立,并其合会同有学者,咸生欢喜之心,至诚顶礼,谢前许说,俯伏谛听慈诲,亦足见敬佛尊法之至意也。

己三 正以详陈魔事 分三 庚初 标告劝成之由 二 详分五阴魔相 三 结示超证护持 庚初分二 辛初 惊动诸魔由定 二 成就破乱由迷 辛初分二 壬初 推真妄生灭相关 二 示大定致魔之相 壬初分四 癸初 先明本觉同佛 二 次示妄生空界 三 比况空界微茫 四 归元必坏空界 今初

佛告阿难,及诸大众:汝等当知,有漏世界,十二类生,本觉妙明,觉圆心体,与十方佛,无二无别,

佛见阿难,及诸大众,敬佛尊法之至意。遂告之曰:汝等当起慧照观察,了知有漏世界,依报也;十二类生,正报也;远由惑现,近由业招,故曰有漏,拣非无漏无为也。盖吾人自具如来藏性,乃本来自觉,即妙而明,即明而妙,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觉性圆满,遍在诸佛心中,为生佛共依心体;故与十方,一切诸佛,无二无别也。

癸二 次示妄生空界

由汝妄想,迷理为咎,痴爱发生,生发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则此十方,微尘国土,非无漏者,皆是迷顽,妄想安立。

由汝无始妄想,迷本有之真理,以为过咎,此即无始无明。而无明妄想,各有本末;根本无明之性属痴,根本妄想之性属动,二者同时,故同称无始。下乃详释。《指掌疏》云:痴即无明,以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即名为痴。不觉心起动也,而有其念,即名为爱;如前性觉必明,妄为明觉,盖即指欲明觉体之念,为爱也。由爱故真妄和合,变起赖耶本识,名曰发生;所谓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如前云: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是乃以立所为发生也。生发者:谓依前所生业识,发起能见见分,所谓依动故能见;如前云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是乃以妄能为生发也。遍迷者:谓由能见,故于前本觉真心,全成晦昧,不见真觉,唯见顽虚,是曰故有空性;如前偈云,迷妄有虚空是也。 化迷不息者:以见对空,转觉迷闷,复起化迷之心,遂于空中,见有色相,是曰有世界生;如前云,依空立世界是也。此空此界,且约细相中国土言之;不言众生,以动魔之由,唯在国土振裂,无关众生故。亦不言粗相者,以粗相业招,属别业境,迷事妄想所致。细相惑现,属同分境,迷理无明所致。 则此十方,微尘国土,非无漏者;十方,指同分境;微尘,喻数目之多,拣非无漏,乃明有漏;如前同分妄见文云:娑婆世界,并及十方,诸有漏国,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虚妄病缘。故云:皆是迷顽,妄想安立。迷是迷真,顽是起妄,谓由遍迷,遂有顽空;如上云,生发遍迷,故有空性,谓由化迷,遂有世界,如云: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则此世界,无非妄想安立也,明矣。

癸三 比况空界微茫

当知虚空,生汝心内,犹如片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

世间之大,莫大于虚空,然而虚空,犹未足为大,当知无边不动虚空,生汝本觉真心之内,犹如片云,点太清里。太清,即指天际,据儒典以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故以太清称之。片云,指一片浮云,至虚至微,点在太清里,岂能久存耶?此以太清喻真心,以片云喻虚空,其渺小易坏;况诸世界,又在虚空之中,其虚幻之义,不益可见乎?

癸四 归元必坏空界

汝等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销殒,云何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

设使汝等,能有一人,心光内照,发明本有真心,返本归元,归元则无迷,无迷则此十方晦昧,所成之顽空,皆悉销灭,而殒亡矣!以虚空原因迷妄而有,如前云生发遍迷,故有空性,无迷故无妄空,此真显妄破,应念化成无上知觉也。云何顽空之中,所有结暗为色之国土,而能保全,不形振裂耶?

问: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销殒,现在十方诸佛,成道已久,何以仍见虚空?答:此虚空,是未归元之众生所见,非关诸佛之事。譬如眼中有翳,夜见灯光,别有五色圆影,诸佛翳病已除,全空全真,唯见一真法界也。初推真妄生灭相关竟。

壬二 示大定致魔之相 分二 癸初 诸圣心精通吻 二 诸魔佥来恼乱 今初

汝辈修禅,饰三摩地,十方菩萨,及诸无漏,大阿罗汉,心精通吻,当处湛然。

汝等修习禅定,要严饰三摩地者:即反闻工夫,时时无间,行、住、坐、卧,亡尘照理,住此理中,不昏不散;能与十方菩萨,及诸无漏,大阿罗汉,心精通同吻合。《正脉》云:圣凡元一法界,特凡迷驰扰,别成邪聚,不隔而隔。今一旦悟后归元,故不离当处,一念不生,与诸圣心泯同一际,湛然虚明,无别无二。

癸二 诸魔佥来恼乱

一切魔王,及与鬼神,诸凡夫天,见其宫殿,无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陆飞腾,无不惊慑,凡夫昏暗,不觉迁讹。

一切欲界顶天魔王,以及魔民、魔女,及与大力鬼神,亦兼夜叉罗刹。诸凡夫天:即六欲四禅,洎及外道,无想天等,见其宫殿,一旦无故,忽然崩坏破裂,乃并诸大地,亦皆振摇开坼。水陆飞腾:即是三居众生,见其大地振坼,无不惊怖慑惧不安也。凡夫昏暗者:独指人道,昏迷暗钝,谓未具五通。不觉,是行人入定,将证之故,无端被境所迁,甚至讹言,阴阳失度等,故曰不觉迁讹。

彼等咸得,五种神通,惟除漏尽,恋此尘劳,如何令汝,摧裂其处?是故鬼神,及诸天魔,魍魉妖精,于三昧时,佥来恼汝。

此魔等来恼。彼等,即指天魔、鬼神等;咸得五种神通者:此为报通,非是修通。于六通中,惟除漏尽通,是无漏禅定,断惑所发。既咸得五通,必知宫殿崩裂,是定力所为,留恋尘劳,自然不求出世,如何令汝,任运成道,而摧裂其处耶?如释迦如来,于菩提场,安坐之时,发一咒愿,而我不成佛道,不起此座,即时六变震动。尔时魔王,见其宫殿震动,以天眼遥观,知是悉达太子,于菩提树下,誓成佛道。即时下令,谁能领旨,破坏禅定?当时三位魔女,领旨前往,此即定能招魔之明证也。幸佛定力既深,愿力坚固,不为所动。后魔王亲自率领魔兵魔将,前往破坏,亦复无可如何。 是故鬼神,及诸天魔,魍魉妖精,彼等所依,无非愚痴邪暗之境。行人修定,心光一发,与菩萨诸圣,通同吻合,能破愚痴邪暗。由是于汝静修三昧时,佥来恼乱于汝,佥即皆也。皆欲破坏禅定,彼等始安也。初惊动诸魔由定竟。

辛二 成就破乱由迷 分六 壬初 示喻客不成害 二 正推迷乱由主 三 觉悟必能超胜 四 迷惑必致堕落 五 前堕淫室害浅 六 若堕魔类害深 今初

然彼诸魔,虽有大怒,彼尘劳内,汝妙觉中,如风吹光,如刀断水,了不相触。汝如沸汤,彼如坚冰,暖气渐邻,不日消殒,徒恃神力,但为其客。

此示悟迷之得失也。然彼等诸魔,见其宫殿,无故崩裂,虽有大怒,而言虽有者,究竟与我无伤也。彼尘劳内者:谓彼犹在尘劳,生灭法中,所起邪行。汝妙觉中者:谓汝所修,妙觉真常心中,本具正定,邪不敌正,以生灭而欲坏真常,以怒气而欲恼定心,譬如以风吹日月之光,以刀断长流之水。了不相触者:日月之光如故,长流之水无痕,了不触伤也。

又汝修定者,观智增明,犹如沸汤;彼扰恼者,邪执正固,犹如坚冰;非但无损,且能破魔。沸汤之暖气,渐渐邻近于坚冰,而坚冰之冻结,不日消亡殒灭矣!彼虽徒恃五通神力,纵有大怒,亦不过但为其客,终不久住,不能成害矣!

壬二 正推迷乱由主

成就破乱,由汝心中,五阴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成就破汝戒律,乱汝定心,其过在谁?实由汝之心中,五阴主人。五阴,即下所说,五重阴境;主人,即下所说,观照之智。如若阴境现前,观智得力,无论强软二魔,不生畏惧,彼之伎俩有尽,我之不睬无穷;若观智稍亏,迷失正念,则魔王乘间而入;故喻主人若迷,客得其便。《正脉》云:魔扰行人,如客贼劫主,主若深居不动,贼乃莫测,愈近愈恐。俗云:强贼怕弱主是也。主若自守不定,惊慌出走,为贼所执,方得其便;以法对喻,足知悉在主也。

壬三 觉悟必能超胜

当处禅那,觉悟无惑,则彼魔事,无奈汝何。阴消入明,则彼群邪,咸受幽气,明能破暗,近自消殒,如何敢留,扰乱禅定?

行人当此禅那正定之中,慧照观察,一念不生。觉悟无惑者:觉其是魔,悟非善境,不受其惑,则彼魔力,虽然强横,亦无所施其伎,故曰无奈汝何。 阴消入明下,释无奈汝何之故,阴境消除,而入大光明藏。如前云:闻熏精明,明遍法界是也。则彼群邪,咸受幽气者:彼之群魔邪怪,咸禀受幽暗之气以成形,如罗刹向日不见,可以为证。以汝之智慧光明,能破彼之愚痴黑暗,故曰明能破暗,近自消殒。如前云:则诸幽暗,性不能全是也。如何敢留,扰乱禅定者:留尚不敢留,何能扰乱汝之禅定耶?

壬四 迷惑必致堕落

若不明悟,被阴所迷,则汝阿难,必为魔子,成就魔人。

若是五阴主人,不能明其是魔,悟非善境,必至误为圣证,被阴所迷矣!则汝阿难,既失正受,必为魔子,凡所修为,皆是魔业,而成就魔人之类矣!

壬五 前堕淫室害浅

如摩登伽,殊为眇劣,彼惟咒汝,破佛律仪,八万行中,祗毁一戒,心清净故,尚未沦溺。

且如摩登伽女,殊为眇小,而复下劣,彼之初心,唯以先梵天咒,咒汝破佛所制律仪,八万细行之中,祗能毁汝,与女人身相触,一戒而已。淫躬抚摩,将毁戒体,将毁者,而尚未毁也。此并非汝之故起淫爱,由汝心清净故,且有初果,道共戒力,自然无毁戒体,尚未至于沦溺也。孤山曰:以淫女比天魔,人眇劣也。以一戒比全身,事眇劣也。

壬六 若堕魔类害深

此乃隳汝,宝觉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没,宛转零落,无可哀救。

此指阴魔,隳坏也;此阴境现前,乃是要坏汝法身,丧汝慧命,故曰隳汝宝觉全身。法身慧命俱隳,故以全身称之。如宰臣家下,设喻警觉,宰臣贵邻天子,一人之下,万民之上,一旦有事,触犯天威,忽逢籍没,削除籍贯,没收财产,则不但丧尽官位,且难免刑律,是宜警惕,而觉察矣!设汝果隳宝觉全身,岂止道果不成,必致出没三途,所谓宛转飘零,堕落恶趣,无可依怙。当此之际,虽有诸佛,大哀旷济,怎奈邪见深入,亦难救矣!初标告动成之由竟。

庚二 详分五阴魔相 分五 辛初 色阴魔相 至五 识阴魔相 辛初分三 壬初 具示始终 二 中间十境 三 结害嘱护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区宇 二 终破显露妄源 今初

阿难当知:汝坐道场,销落诸念,其念若尽,则诸离念,一切精明,动静不移,忆忘如一。

此通明色阴,始终之境也。上来所明,诸魔来扰,均由于定,而成就破乱,由汝五阴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故嘱阿难,汝当以智知。汝坐道场者:修道之场,有事有理:一、理事双修之道场。即七卷中,严结坛场,三七日后,克期取证,即于此处,修三摩地,乃至端坐安居,经一百日,不起于坐,名为坐道场。二、惟理道场。不结坛仪,不拘身坐,但取前详释,闻中境界,以一切时中,行、住、坐、卧四威仪之内,专注反闻,为坐道场。

销落诸念者:即专注反闻照性,疑情不散,亡其所缘尘象,而诸念自然销落,不必更用别种工夫,此正耳根圆通云:初于闻中,入流亡所也。 其念若尽,则诸离念,一切精明者:若工夫深造,其妄念自然销尽;即前所入既寂也。其念既尽,则诸离念,本具根性,即时显现,一切时,一切处,精而不杂,明而不昧。《正脉》云:正是念头入手之意,非发光之谓也。又销念即寂寂,精明即惺惺,注闻本不注境,故境之动静;安能移之?闻性无干意识,故识之忆忘,安能变之,且识忽起,而为忆也,如影现镜中,曾不障于镜;识忽灭,而为忘也,如影灭镜内,而镜体如故,此正禅家打成一片时节矣!即前动静二相,了然不生也。 《指掌疏》云:动静不移,指耳根闻性;忆忘如一,指意根知性。六根举二,余可例知也。

当住此处,入三摩地,如明目人,处大幽暗,精性妙净,心未发光,此则名为,色阴区宇。

行人惺寂双流,当住心于根性之处,由上工夫入手,故此三昧现前,名为入三摩地,即耳门圆照三昧,是也。如明目人下,状其在定境界,然则定力未深,理境乍入,犹为色阴所覆,故如明目人,处大幽暗之室。虽然六精之性,妙净明心,本来周遍法界;无奈色阴未开,心光未发,故凡见处,惟是无边幽暗,绝无光明。此则名为色阴区宇:谓此根性,尚被色阴所拘局曰区,尚被色阴之所盖覆曰宇,区小屋也,宇屋之四垂也。此乃色阴未破之相。初始修未破区宇竟。

癸二 终破显露妄源

若目明朗,十方洞开,无复幽黯,名色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劫浊,观其所由,坚固妄想,以为其本。

若使定力功深,发本明耀,前之黑暗,悉化光明,若目之明白朗照,内彻五脏百骸,外彻山河大地,虽未能圆鉴大千,而眼前十方,所有之处,莫不洞达开通,悉皆无碍复再有幽隐黑暗,妙净之相,自此则精性心光遍圆,故名为色阴尽也。如人身穿五重衣服,今初脱最上一重也。五阴生从识起,灭从色除,如人穿衣一般,先穿里衣,识阴乃至色阴,从细向粗;今破除则从粗向细,先色阴,乃至识阴,如脱衣相似也。 《正脉》问:诸色尚见,何以言尽?答:圆融中道,岂尽色成空耶?但尽色阴,不盖覆而已。良由真心,元能随缘现色,而色不异心,本自明彻,如珠有光,还照珠体,但缘无始,迷己为物,遍成障隔,又认物为己,而聚见于眼,是以永沉黑暗,尽失其遍界之明,岂惟不知本明,兼亦不觉现暗,今缘奢摩他中,开示四科七大,元一藏心,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彼时有学,尚属比量而知,方以觉得现暗,未能现量而见,岂即亲证本明,到此蹑解成行,入三摩地,于幽暗中,忍住一番,功夫到日,忍尔色阴云开,亲证本明,一切坚顽,暗昧根尘,皆如琉璃,内外莹彻,且不聚见于眼,而心体周遍,无复远近,皆如目前,是谓色阴尽,岂坏色成空,可比其万一哉!

然色阴既尽,是人即能超越劫浊。《指掌疏》云:此经劫浊,以空见相织为体。如前劫浊文云:汝见虚空,空见不分,相织妄成,名为劫浊。是知上之如明目人,处大幽暗,不知是何境界,正是劫浊之相。今以定力转深,并空亦亡,见无所织,故能超越。超越之后,同观色阴之所由生,即是空见不分之际,坚执欲见,遂致结暗,以成色相。故云:坚固妄想,以为其本。前云: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化迷不息,正坚固妄想也。初具示始终竟。

壬二 中间十境 分十 癸初 身能出碍 至 十 妄见妄说 今初

阿难!当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织,少选之间,身能出碍,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下别示,色阴十种魔境,此第一身能出碍。行人修定,当在此色阴未破将破之中,寂照并行时节。亦即前云:如明目人,处大幽暗,如散心时,对目前现境,惟觉一区光明,曾不觉知余处皆暗。今在定心,譬如黑夜,对一室灯光,而室外无边昏暗,皆所不知。一旦弃而不顾,目前现境,专注反闻,但觉无边法界,而现境都失,觉得十方,悉皆黑暗。譬如吹灭室灯,室也没了,通天彻地,浑成黑暗;如明目人,处大幽暗之中。龙潭吹灯,发明德山,即此境界也 。后凡言此中者,皆即此中。精研妙明者:即精细研究,妙明闻性,寂照并行也。此妙明闻性,本周法界,曾无隔碍。祗因众生,妄认四大为身,则内外尘相,交相组织,遂成质碍。今精研定力增胜,内外虚融,所有身境,如云如影,不复密织坚实也。

少选之间,身能出碍者:少选,即顷刻也,为时不久,此身如影,外境如云,豁然无碍;但暂时如是,非常能也。此名下判其名,令详其义。此名精明,流溢前境者:精明,即心精妙明;流溢,谓此心光,虚融发泄于现前根尘之境,故不相碍。斯但定中,精研妙明闻性,功用所现,暂得如是;功用稍亏,虚融便失。非为圣证,一证永证也。若行人遇此境界,不起住著,不生羡慕,一味平怀,依然照性,足证心妙非虚,可增信心,亦乃破色阴之先兆,诚是善祥境界,本无过咎也。若作圣解者:设若遇此境,无有闻慧,及缺涵养,辄作已证圣果之解,即落群邪圈缋,而受其惑,渐成大害,至不可救矣!

癸二 内彻拾虫

阿难!复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内彻;是人忽然,于其身内,拾出蛲蛔,身相宛然,亦无伤毁,此名精明,流溢形体。斯但精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二身内透彻。行人仍复以此禅定心中,精研妙明。精研,即能观智慧;妙明,即所观闻性。观久功深,不复外溢,自见其身,光明内彻。是人忽然,于其身内,拾出蛲蛔;娆,即腹中短虫;蛔,即腹中长虫。拾出身相宛然,无有损伤毁坏;此名心精妙明,流溢形体,五脏虚融,四肢透彻。斯但定中,精研之行,逼拶之极,暂得如是,内身融彻,拾出蛲蛔,不久便失,非是圣人实证,一证永证也。不作圣证之心,诚是善祥境界,堪为破阴之前兆。设若稍无知识,若作证圣之解者,即落群邪坑堑,而受其惑乱之害矣!

癸三 精魄离合

又以此心,内外精研,其时魂魄,意志精神,除执受身,余皆涉入,互为宾主。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密义,此名精魄,递相离合,成就善种,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三精魄离合。行人又以此禅定心中,精细研究,内身外境,悉皆虚融,较之第一只能外通,第二但能内彻,此次身境虚融,足见定力增胜耳。其时魂魄意志精神,医经谓:魂藏于肝,魄藏于肺,意藏于脾,志藏于胆,或曰左肾,再俟考证,精藏于肾,神藏于心,除彼能执受之身根,为一身之总,安然无改,此之魂魄意志精神,为所执受,故皆涉入。

《指掌疏》,以六气释之。良以人禀天地之气,天地之气有六,所谓阴、阳、晦、明、风、雨,人亦应有,所谓魂、魄、意、志、精、神。言气之上升者为魂,下沉者为魄,宛似阴阳二气;气之敛静者为志,气之散动者为意,宛似天地晦明之气;气之充和者为神,气之浸润者为精,宛似天地风雨二气。但唯一身言之。 余皆涉入,互为宾主者。魂本上升,而竟下沉,则魂为宾,而魄为主;魄本下沉,而竟上升,则魄为宾,而魂为主;余四涉入,例此可知。若更约魂涉于五,则五皆为主,而魂为宾;魄等涉五亦然;故曰互为宾主。 忽于空中,闻说法音者,此一处说也。或闻十方,同敷秘密了义者:此各处说也。夫根身内境,魂魄互相涉入,空与十方外境,说法竟能得闻,此正由精研妙明,定力增胜,故得内外虚融也。此名精魄,递相离合者:或精离本位,而合于魂,或魂离本位,而合于精等;离则出本位,合则入他位;此名精魄等递互离合之意。成就善种者:所谓夙昔闻熏,善因种习,自能发挥,有所闻也。暂得如是非为圣人之实证,一证永证也。余准上可知。

癸四 境变佛现

又以此心,澄露皎彻,内光发明,十方遍作,阎浮檀色,一切种类,化为如来,于时忽见,毗卢遮那,踞天光台,千佛围绕,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心魂,灵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诸世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四境变佛现。行人又以此禅定心中,精研功胜,妙心益明,澄露皎彻,似始觉之智,定光融透也。内光发明,似本觉之理,心光显现也。十方无情世界,遍作阎浮檀紫金之色。一切有情种类,尽化诸佛如来,此则山河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之先兆也。虽现此境,观照不息,功用增上,法、报、化三身圆显耳。于时忽见,毗卢遮那,此云遍一切处,即法身佛也。踞天光台,《梵网经》云:尔时莲华台藏世界,赫赫天光,师子座上,卢舍那佛。此云光明遍照,即报身佛也。天光即赫赫天光师子座,台即莲华台藏世界,座依于台,故云天光台也。千佛围绕者:偈云:周匝千华上,复现千释迦,一华百亿国,一国一释迦,即化身佛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者:莲华,即佛所坐之莲华,虽不言释迦,可以意会释迦与莲华,俱时出现,依正庄严,莫不具足,此上即圆显三身之先兆也。此名心魂灵悟所染者:此乃是心魂,夙昔曾闻《华严》、《梵网》、《维摩》等经,闻熏灵悟所染,今于反闻妙定之中,心光研究发明,照诸世界,暂得如是,不久便失,非为圣证,一证永证,亘古常然也。余准上可知。

癸五 空成宝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五空成宝色。行人又以此禅定心中,精细研究,妙明闻性,观察不停者:反闻照性,绵密无间,皆观察义,此属于慧。抑按降伏者:抑止自心,按令不动,即所谓降伏其心,皆抑按义,此属于定。制止超越者:制止,即为抑按;超越,恐定力超于慧力,故制止之,使得定慧均等,中中流入。如车之两轮,务必平均,不致倾覆也。 于时忽然之间,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虽然同时,各各遍满,而且诸色,不相留滞隔碍也。或青黄赤白,各各纯一而现,曾无混杂也。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抑按即制止,功力逾于常分,即是超越,此为定力胜于慧力,逼拶之极,焕然而现,暂得如是,不久便息,非为圣证,一现永现也。《宝镜疏》云:前见金界,及如来者,乃为色变;此见空成宝色者,乃为空变。然此色空,俱属色法,皆眼对之境,今既云变,则知色阴,逮亦不久,而将破矣。余准上可知。

癸六 暗中见物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六暗中见物。行人又以此禅定心中,研究妙明,所谓心若沉没,以观起之,令定慧均等。澄彻者:澄静其心,照彻前境,所谓静极光露也。精光不乱者:心光凝定,不为明暗之所动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非室内之物,乃暗中出现之物,不殊白昼,分明显现,而暗室物,依然如故,亦不除灭。此名心光密澄其见,幽隐发露之时故得所视,洞彻幽暗,暂得如是,非为圣证。《正脉》云:曾闻有人,在静室中,忽见一人,自地而出,一人从壁中来,对语良久,各没原处。又有三五裸形人,高二尺许,窃室中米,傍若无人也。余准上可知。

癸七 身同草木

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肢忽然,同于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七身同草木。行人又以此禅定心中,反闻功胜,内身外境,无不虚融,是谓圆入,忘身如遗。四肢有情之体,草木无情之物,以有情者,同于无情故,虽经火之烧,刀之斫,曾无所觉知。又则火光,纵使焚烧,不能令爇,刀割其肉,犹如削木相似,此名诸尘并销,四大排遣。一向入纯者:即一向反闻专切,纯觉遗身,故曰入纯曾无伤触也。此不过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一证永证也。余准上可知。

癸八 遍见无碍

又以此心,成就清净,净心功极,忽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八遍见无碍。行人又以此禅定心中,精研妙明,成就清净之心,纯一无杂,而净心观照功极,则净极光通,忽见同居净土也。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者:七宝交辉,自然朗彻。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者:上国土为总报,既七宝交辉,此楼殿为别报,自应庄严华丽也。

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者:此忽见同居秽土,地狱天宫,一一亲见,无有障碍也。此名欣厌,凝想日深,非今定中,作是觉观,盖是平日,闻诸经教,或说净土、秽土,随起欣净厌秽之心,想久熏习成种。今于定中,反闻逼极,心光所灼,故悉发现。虽说化成,亦非虚境;虽是实境,亦同幻化耳,非为圣证,一得永得也。余准上可知。

癸九 遥见遥闻

又以此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九妄见妄闻。行人又以此禅定心中,研究深远者:《指掌疏》云:妄究妙明,以求深远之境也。中夜正暗,不应有见。今云忽于中夜能见者,显暗不能蔽。且遥见远方者:显境不能隔。此正色阴将开,见性将圆之兆。 市井街巷者:交易之区曰市,汲水之处曰井,通衢正路曰街,旁通曲街曰巷。亲族眷属者:内外六亲,族姓男女等。或闻其语者:见闻虽异,同一精明,今见性将圆,闻性亦尔。

《正脉》云:言中夜者:偏取心境俱静时也。但多在此时,未必局定也。此则显然,是为实境,余亦亲见。河南常僧在潞,偶然静坐,忽见乡间市井宛然,见其兄于路,被官责打,此是白昼,计其时日。不久乡人至潞,问之乃分毫不爽。此必宿世,禅定善根故,偶遇如此,惜其僧不知自重也。此名禅定迫心,迫到极处,遂令心光飞出,故多隔见,于黑暗遥远之处,皆能见闻。非为圣证,不过偶尔如是,非同天眼,心闻之可比也。余准上可知。

癸十 妄见妄说

又以此心,研究精极,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无端,种种迁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通达妙义,非为圣证。不作圣心,魔事销歇;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第十妄见妄说。以上九科,皆行人反闻照性,于定心中,逼极所发,各种境界,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今第十科,是行人重重透过前之九科,方能到此。又以此心,研究到至精至极之处,正是与诸圣,心精通吻之时,而色阴将破,魔界振裂,而魔心动怒,故来扰乱耳。由此而始,见善知识者:乃行人静中,自见其身,作善知识。且自观形体,迁变改移,或变佛身,或化菩萨,或现天龙鬼神,男女等像。少选无端者:时之最短,不假因由,现神现通,种种迁改。此四句先示其相,后二句乃明其故,此名邪心。含受魑魅者:行人防心不密,领受妄境,或邪种含藏于心,定中发现,究属虚影非实。 或遭天魔,入其心腹者:此二句先明其故,魔王暗入行人心腹,持其心神。无端说法通达妙义者:此二句乃示其相,魔令行人,无端说法,发其狂慧,通达无边妙义,即行人自说,而魔力持之使然,非为真实心开,得其果证。不作证圣之心,魔事自然消散歇灭无有。如前文云:当处禅那,觉悟无惑,则彼魔事,无奈汝何,设或稍作证圣之解,即受群邪惑乱,而无可哀救矣!

《宝镜疏》云:然上十种,皆依境起:一、身能出碍者,由观照力,使心精流溢,故能出碍。二、内彻拾虫者:由心融内彻,故蛲蛔可舍。三、精魄离合者:承上外溢内彻之力,故神魂互涉,所以有闻。四、境变佛现者:由上精魄,互为宾主,染此灵悟,故见佛现。五、空成宝色者:观察过越,逼拶至极,是以虚空,忽现诸色。六、暗中见物者:由定心澄彻,精光不乱,故于暗中,能见诸物。七、身同草木者:由定力排并,故四大虚融,烧斫无觉。八、遍见无碍者:由欣厌日深,净心功极,故十方上下,见无障碍。九、遥见遥闻者:由观照力,迫心飞出,故多隔见。十、妄见妄说者:由邪心含魅遭魔,故有妄见妄说。则前九皆明定力,而此第十乃言魔事者,以定力欲成,色阴将破,此所以为动魔之端也。二中间十境竟。

壬三 结害嘱护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二 迷则成害 三 嘱令保护 今初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色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

初出由警惕。谓此禅那,所现十境,皆是行人,于色阴中,见理未彻,正定未纯,但以禅观与妄想,两相交战,互为胜负。若是禅观暂胜妄想,故得心光泄露,善境发现;若妄想复胜禅观,须臾即隐,境界如初,故现斯事。后皆仿此。

壬二 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众生秉性顽钝,遇事迷暗,不自己惟忖思量,而我博地凡夫,岂能忽获圣应?逢此十种因缘,暂现即隐,非同圣人实证。迷暗无知,不自觉识;但是禅那现境,谓言登圣,是未得谓得,未证言证,大妄语成,堕无间狱中,经无量劫,受害无已,以示警惕意耳。

壬三 嘱令保护

汝等当依,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汝等当依吾言,如来灭度之后,正像已过,于末法中,魔强法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亟须宣示斯义,或结集流通,或现身说法,令末法修行,咸知预防,无令天魔得便,乘间而入,为害非细,故以无令嘱之。保持者,保持末法;覆护者,覆护正修,而得渐次证入,成无上菩提之道也。透过如上十境,色阴破,而根性显,进破受、想、行、识四阴。六结解而圆通证矣。

《宝镜疏》云:须知以上十境,乃至后文,四十种魔,皆是世尊,拈其大概,以示初心,非五阴定是此类,而不可变易也;亦非决有此定数,而不可增减也;但看行人之用心如何耳。初色阴魔相竟。

辛二 受阴魔相 分三 壬初 具示始终 二 中间十境 三 结害嘱护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区宇 二 终破显露妄源 癸初分二 子初 蹑前色阴尽相 二 状示受阴区宇 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此通明受阴始终之境。彼善男子,蹑前透过色阴十境之人,或备经,或不备经,总以不为所惑,透过前境,色阴破而根性显,仍复精研,故曰修三摩提,望色阴为终修,望受阴为始修也。奢摩他中者:微密观照,即动静二相,了然不生也。前如明目人,处大幽暗,到此遍成光明,名色阴尽,后皆仿此说之。 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环师谓:诸佛心,即我妙觉明心是也。众生迷暗,向外驰求,终不能见;今色阴云开,于自心显现,岂不亲切明白,故喻如镜中现像;妙觉明心,不从人得也。此判位,当在相似位,前色阴十境,是观行位,有判名字位者,非也。

子二 状示受阴区宇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若有所得者:即相似证也。意谓虽见本有,妙觉明心,若有所得其体,而未能发自在用也。若有所得:合上喻,虽见佛心,如镜中像。而未能用:合上喻镜像虽现,而不能动作自由也。恐犹未明,故复以魇人喻之。喻行人为受阴所覆也。手足宛然,见闻不惑者:合若有所得也,虽为受阴所覆,而自心本具佛心,所有德相宛然,智慧不惑也。心触客邪,而不能动者:合未能用也。客邪,指魇魅鬼所著,心虽明了,力不自由。此则名为,受阴区宇:如才出一屋,又入一屋,故名受阴区宇也。初始修未破区宇竟。

癸二 终破显露妄源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反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前受阴所覆,如人被魇,今受阴既尽,若魇咎顿歇也。其心离身四句,即能发自在用也。良由众生,自从无始以来,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心本不局身中,由迷执故,非局而局,生局现阴,死局中阴,无时不局于身,安有离身之自由分哉?今受阴才尽,其心便得离身,且能反观其面,而得意生身,去住自由,无复滞留隔碍也。《正脉》云:当知此不同坐脱,而不能复来者;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所以九峰不许泰首座也。

名受阴尽者:此当圆通,闻所闻尽也。问:色阴先尽,云何复有身面?答:所言尽者,但尽其阴,非尽其色,若必令尽色,则色阴尽者,岂全同无色界耶?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者:此经前见浊文云:汝身现抟四大为体,四性壅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今受阴既尽,性大不织,身见亦亡,故能超越。观受阴之所由生,领纳前境,虚以发明,颠倒妄想,以为其本;纵具苦乐等名,曾无实体也。初具示始终竟。

壬二 中间十境 分十 癸初 抑己悲生 至十著有恣淫 癸初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虻,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下别示,受阴十种魔境。此第一抑己悲生,抑责自己,悲愍众生,行人修定,当在色阴已尽,受阴未破之中。得大光耀者:即指前十方洞开,无复幽暗,虚明体露,故以大光耀称之。其心发明者:即指见诸佛心,如镜现像,不知尚为受阴所覆,未能发自在用;谓心既同佛,悟得一切众生,本具光明妙心,枉受沦溺,却乃自责,不早发度生之心,故曰内抑;若一向如此,是为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者:谓忽于有众生之处,发同体大悲之心,悲哀不能自己;如是乃至,观见蚊虻,皆如赤子,小儿始生,赤色未退,咸生怜愍之心,不觉流泪,即堕爱见矣!如是展转过甚,未免招致魔附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消歇。

此名有功用心,抑责摧伤,过於越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则无过咎,非是圣人,实证同体大悲境界;从此觉了不迷,渐悟渐止,还复正念,久自消歇矣。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作圣证之解,自谓同佛大悲,自以为是,悲愍不止,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遂失正受,而成邪受,种种颠倒,非惟不能增进,定当从此沦坠矣。初抑己悲生竟。

癸二 扬己齐佛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祗,一念能越。

此第二扬己齐佛。誉扬自己,顿齐诸佛,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阴已消,如脱去第五重衣服。受阴明白者:露出一种虚明境界,如现出第四重衣服也。胜相现前者;如见佛心,镜中现像。感激过分者:谓一向虽闻,心即是佛,尚未亲见,今色阴既尽,亲证实见,故生感激之心,虽属好念,然而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气,其心猛而且利,其志顿齐诸佛,谓诸佛修成佛位,必经三大阿僧祗劫,我今一念,即能超越,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消歇。

此名功用太锐,志欲陵跨佛乘,轻率自任,未免过分越理。若悟尚为受阴所覆,依旧逆流照性,则无过咎。非为圣人,实证境界,觉了不迷,渐悟渐止,还复正念,久自消歇矣。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使作为圣证之解,则有狂魔,得其方便,乘间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见人则矜夸己德,我慢无比,因我起慢,无有比伦,其心乃至,超略三乘贤圣。上不见佛者:纵使成佛,尚要经历三祗,何如我之一念顿超乎?下不见人者:下至一切众生,不悟本来是佛,岂能知我所证乎?由此失于正受,起诸邪见,当从沦坠矣。二扬己齐佛竟。

癸三 定偏多忆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无所见,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时,沉忆不散,将此以为,勤精进相。

此第三定偏多忆。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阴已消,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者:向前,则受阴未破,无有新证之境;退归,则色阴已尽,而失故居之所。当此之时,但应定慧等持,方能无失。今则定强慧弱,故曰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者:在此色受两楹之中,进退两难之际,二念俱隳,进既不能,退亦不得,自是迥然一无所见,由此定心之中,无智慧相资也。所以忽然,生大枯渴,如枯待雨,如渴待水,于一切时,沉静其心,忆念中隳之境,时刻不敢散乱;意谓沉忆之久,必有所得。遂即以此为勤勇无间,乃是精进之相,可破受阴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修心,无慧自失,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修心,偏用定力,无有智慧相资,自失方便,悟知定强慧弱,故改沉忆枯渴,一旦顿舍沉忆,定慧等持,则无过咎。非为圣人,实证境界,前后坐断,中亦不立也。文缺觉了不迷,久自消歇两句,谅抄写者之漏落也。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众忆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悬在一处,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以沉忆,作为证圣之解,则有忆魔,乘间而入心腑,拘其神识;故令旦夕撮心,悬在一处者:谓日夜撮取其心,悬挂在一处,即中隳地,沉忆不散,失于正受,无慧自济,当从沦坠矣。三定偏多忆竟。

癸四 慧偏多狂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自心已疑,是卢舍那,得少为足。

此第四慧偏多狂。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者:谓慧强定弱,失于过猛过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者:以见心佛一如,自性本来是佛,故曰胜性。恒作是念,怀于心中,此是过于尊重己灵;即古德所谓:太尊贵生也。自心已疑,是卢舍那者:自己心中,恒常怀疑,己身即是卢舍那,不假修成也。得少为足者:于五阴中,才透过色阴十境,色消受现,便以佛自任。讵非得少为足耶?

《正脉》问:宗门皆言,本来是佛,不待修证,何不为过?答:祖师为人,惟执修成,孤负己灵,故抑扬之耳。然亦有时令人,大死一番,竿头进步,极尽今时,如是一类之语,不可胜纪,何尝偏重己灵,全拨修证哉。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用心,忘失恒审,溺于知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用心偏僻定力微弱,忘失恒常审察,自己分位。溺于知见者:一味过信身中,自有如来知见,执性碍修,故至于此。若能省悟,色阴才破,受阴方现,如镜现像,不能得用,依旧进修本定,则无过咎,非为圣证。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设若作为圣证之解,以舍那自任,迷不知返,则有下劣易知足魔,乘间入其心腑,摄其神识。见人则言,我已得无上菩提,第一义谛之理。失于正受,心随魔变,当从沦坠矣。四慧偏多狂竟。

癸五 历险生忧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所证未获,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于心忽然,生无尽忧,如坐铁床,如饮毒药,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

此第五历险生忧。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消受现,新进未获,故心已亡者:受阴显现,而未能用,故曰新进未获。色阴破尽,至此无余,故曰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者:谓经历遍览前后二边际相,无所用心,自生怖畏,进退维艰,如临危险之处。于心忽然,生无尽忧愁。如坐铁床,如饮毒药者:譬如坐卧铁床,饮食俱各不安。心不欲活,恨不速死,以至求人害命,早取解脱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有心修行,恐惧过甚,失于智慧观照之方便。悟知改过忘忧,则无过咎,自可复归本修,非为圣证境界。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或常忧愁,走入山林,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设若作圣证之解,以舍命为解脱,魔得其便,则有一分,常忧愁魔,乘间入其心腑,增其忧愁,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速死,早取解脱。或有轻微,常怀忧愁,走入山林,深厌世故,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妄起邪念,当从沦坠。五历险生忧竟。

癸六 觉安生喜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处清净中,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喜生,心中欢悦,不能自止。

此第六觉安生喜。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无有质碍,十方洞开,得大光耀,受阴已现,心地虚明,睹见佛心,如镜中像。处清净中者:一尘不染,恒常清净,处此境界,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欢喜之心生。不能自止者:将谓得大自在,心中欢悦,不能自止。此宗门下之大忌也。祖云:设有悟证,快须吐却,即此之谓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轻安,无慧自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定心成就,暂发轻安,身心快乐,莫可言喻。无有智慧,不能自禁。若能觉悟返悔,则无过咎。非为圣人,实证境界也。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见人则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谓已得,无碍解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设若作为圣证之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乘间而入心腑,自谓圣心乐道,应当如是。见人则笑,恣情纵意,于衢路傍,歌舞自娱,将谓已得自在,无碍解脱。失于正受,妄起邪念,当从沦坠矣。六觉安生喜竟。

癸七 见胜成慢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自谓已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

此第七见胜成慢。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消受现,以为诸妄已尽,一真已圆,故自谓已足,即自满自高之意,将必以我为胜,故致无端,忽有大我慢起。言我慢者,乃因我起慢,如言我即是佛,我得无上涅槃等,故称为大。若果有实证,是为有端,今未证言证,是为无端。依此我慢,恃己凌他,高举为性,以为七慢之总。

七慢者:《开蒙》云:单慢、过慢、慢过慢、增、邪、我、卑也。彼释云:于劣计己胜,于等计己等,为单慢。于胜计己等,于等计己胜,为过慢。于胜计己胜,为慢过慢。未得谓得,计劣己多,为增上慢。自全无德,谓己有德,为邪慢。对多胜者,自甘劣少,不敬不求,为卑劣慢也。 七慢一时俱发,此比前慧偏多狂更甚;彼但谓本来同佛而已,此则更谓超越诸佛。心中尚轻十方一切如来,何况小乘声闻缘觉,此即邪慢。尚轻如来,不礼佛寺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唯见己灵尊胜,慢气所使,起诸慢心,且无智慧,自救其病。设若能用慧照观察,观诸法性平等,尚不见有众生可慢,安敢慢诸十方圣贤哉?悟则无咎,非为圣人,实证境界。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毡华,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终执迷,作为圣证之解者,则有一分大我慢魔,乘间而入心腑,摄其神识,恣其所为,不礼塔庙,摧毁经像。或谓檀越言:佛像是金、铜、土、木,肉身为活佛真常,经典是树叶毡华,自说为向上真宗,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大言不惭,疑误一切。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造无量罪,魔教害人,入无间狱。失于正受而起邪受,当从沦坠。《正脉》问:祖师门下,呵佛骂祖,何以异此?答:祖师极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无佛,剿绝佛见而已,岂真增长高慢,反失平等哉? 合辙问:临济不礼祖塔,丹霞之烧木佛,德山说一大藏教,如拭涕帛。岩头说祖师言句,是破草鞋,非大我慢乎?答:此为执外求,而不达自心,执言教而不肯进修者,故作峻厉之语,而激之,实一片真慈,谁曰慢心?若使祖师,真有慢心,则亦不免泥犁,况其他乎?七见胜生慢竟。

癸八 慧安自足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于精明中,圆悟精理,得大随顺。其心忽生,无量轻安,己言成圣,得大自在。

此第八慧安自足。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色消受现,于精明中,圆悟精理者:精明即是自心,识精元明之中,圆悟至精之理,即是佛心;谓于自心中,亲见佛心是也。得大随顺者:既见佛心,则得大无碍,莫不随心顺意者矣。其心忽生,无量轻安者:回观色阴既消,超然无累,离诸粗重染垢故,忽生无量轻安也。己言成圣,得大自在者:因见受阴显现,如镜现像,莹然朗彻,己言自己成圣,自心佛心,无二无别,勿劳再修,得大解脱自在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因慧,获诸轻清,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因慧:谓因于精明之中,圆悟精理之慧,获诸轻安清净之境,离诸粗重之相。此但一时豁悟,何足自满?受阴尚未曾破,还依本修,庶无过咎,非为圣人,实证境界矣。

子三 示迷必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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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等多作无闻比丘,疑误众生,堕阿鼻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作圣证之解者,则有一分好轻清魔,乘间入其心腑。好轻清魔者:如世有不依正觉,修三摩提,一向摄念静坐,稍获轻清,生自足想,死而不化,年老成魔,入其心腑,持其神识。自谓功行已满,福慧已足,更不再求增进矣。此等众生,不肯亲近知识,请求开示,多作无想天中,无闻比丘,未证言证,及至命终,受生相现,毁谤佛法嫌人,或令人闻而生疑,从谤生误,以谤法因,断菩提种,故曰堕无间狱。失于正受,而起诸邪受,当从沦坠矣。八慧安自足竟。

癸九 著空毁戒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

此第九著空毁戒。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消受现,于明悟中;即十方洞开,豁然无碍,观受阴虚明之性,廓尔显现,无法可得,于其心中,忽然生起,空净之念,永沉断灭,遂致拨无因果,从此不假修为,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一向入空,断空之心现前,乃至心生长远断灭之解,即归向永灭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指掌疏》云:按前后诸科,此处皆有此名等语,惟此科独缺,或是笔授脱漏,今准前后,撮略本科中意,而补足之,亦不敢自以为是,俟高明者更辨之。此名定心沉没,失于照应。此名定心,沉空滞寂,未免过于沉没,失于慧照观察。悟此断空非是,仍依本修,则无过咎。非是圣人实证真空境界。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以断灭空,作为圣证之解,则有空魔,乘间入其心腑,持其神识,乃谤持戒,名为小乘道。且以大乘菩萨自居,谓大象不行于兔径,大雅不拘于小节;而菩萨但得悟空,何须持戒?虽饮酒食肉,无非解脱之场,诈伪贪淫,总是菩提之道,更有何持何犯之可得哉?其人常于信心檀越之前,饮酒啖肉,谓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又复广行淫秽之事,谓淫怒痴,即戒定慧,因其魔附之力,摄其现前之人,谓是逆行,不生疑谤。鬼心久入者:魔鬼之心,入之既久,熏染已深,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净秽俱空,破佛所制戒律威仪,又以误言,入人于罪,失于正受,起诸邪受,当从沦坠。九著空毁戒竟。

癸十 著有恣淫 分三 子初 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

此第十著有恣淫。又彼进修,禅定之中,诸善男子,见色消受现,味其虚明者:由其虚明体性,深生味著,不能放舍,入于心骨,忽有无限爱心发生;以禅定中,自然妙乐,非世可比。爱极生润,情动发狂,欲境现前,不能自持,便成贪欲,不能自主。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定境。安顺深入心骨,无有慧力,以自执持,致令爱极发狂,误入诸欲也。若以慧照观察,此是妙触受用,不生耽著,一悟则无过咎,非为圣人,实证境界。

子三 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鬼神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此魔附恣淫,文皆易解。今当辨明,上来所现十境,与色阴十境不同。色境从前向后,次第相生,透过一层,又现一层。《灌顶》云:色阴竖发是也。此之受阴,各别现起,所谓境同见异,随见起执成魔,《灌顶》云:受阴横开是也。以上十科,皆言失于正受,正受属定,邪受属魔,既失正受,必起邪受,故属魔业。一以内抑过分,发无穷悲。二以感激太过,生无限勇。三以智力衰微,而为沉忆。四以慧强定弱,反成卑劣。五历览二际,故生其忧。六觉得轻安,生无限喜。七以见胜,生大我慢。八以轻清,自生满足。九以著空,因而毁戒。十以著有,由是贪淫,故皆不出受阴之中,苦、乐、忧、喜、舍之五相也。二中间十境竟。

壬三 结害嘱护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二 迷则成害 三 嘱令保护 今初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

乃呼当机,而告之曰:如是十种,禅那所现之境,皆是受阴未破,用心未善,理欲交战,互为胜负。如得大光耀,乃至得虚明性,皆观力胜妄想也。如发无穷悲,乃至无限爱生,皆妄想胜观力也。故现斯事。

癸二 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迷不自识者:如得大光耀,得虚明性等,不知何自而致。谓言登圣者:即未证言证,故曰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癸三 嘱令保护

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汝等须将如来之语,传示末法,遍令修定者,开悟了知斯义,不为魔惑,得其方便,使得保持末法,覆护正修,以便渐次修证,而成无上之佛道也。二受阴魔相竟。

楞严经讲义第二十二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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