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本是佛陀的教化,是人类的生存智慧。佛法开启我们认识生命,了知生命,并且寻求生命的安顿与超越。它不是用占有、侵吞、夺取、向外部寻求的方法,它寻求的是自心,是自性的回归与净化。佛教的缘起论〝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一方面点明了人的存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相互依存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揭示了佛教伦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佛教的本质是生命关怀,关怀生命。生命是什么?佛法的回答是〝色心不二〞。色(物质)心(精神)二者不可分割,二者是统一体。佛法中的〝色法〞、〝心法〞二者,是作为统一体而存在的,这是生命世界的本质。西方世界,叫〝存在即其本身〞,〝存在即是真理〞,佛法恰恰鲜明地指出了这个〝存在〞是〝色〞与〝心〞的存在。〝色心不二〞,即是佛教的生命观,佛教的存在论。色法,让我们认识到人与自然、人与宇宙、人与山河大地、外部环境的关系;心法,让我们认识到人与自我、人与自心的关系。把这二者统一起来,正是人的生命与宇宙相连相通,生命与自我心识相依相存,二者不异不离,二者缺一不可。这是〝色心不二〞。生命的存在,是在客观环境中的存在,是在宇宙空间的存在,不仅人类如此,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都是宇宙中的一部份,都是一个巨大的生命整体中的一部份。彼此相关相连,相互影响,因此,人、生物、环境,三者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就叫〝依正不二〞。依,是依报,即大地、环境、整个宇宙。正,是正报,即生命主体。从客观现象来说,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是两者,但作为彼此的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活动,共生共长,却是一体,所以叫〝色心不二〞,〝依正不二〞。这种对生命的辨证了知,使佛教从一开始就把尊重生命、尊重人的价值作为伦理的出发点,它不仅仅是只尊重人的生命,而是尊重一切生命的生命。〝众生平等〞的理念,既是非常理性的,也是非常道德的。难怪它要把尊重生命、维护生命的尊严,抑制暴力、拒绝杀生、拒绝任何对生命的伤害,看作是人类的一条道德底线了。
由生命关怀,关怀生命,进到上承佛的解脱之道,下化法界有情众生,具体体现于四弘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这成了佛教弟子的誓愿、誓言、份内之事,根本不需要花国家一分钱,分社会一分利,就能够养成互谅互让、互相关怀、道德自律、慈悲待人的善心善行,这种有疑难内求,有障碍内化,有染污强调自我内心净化的自救功能和对一切苦难面对、承担、接受、安抚、转化作用,最能事先化解精神疾患于无形,化解矛盾冲突于未萌,这不是比一切法律制裁、命令约束、行政措施更为自觉、自主而更有效的社会稳定力量与发自心灵深处的内在动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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