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的名称宛如烙印的牲畜——反对使用“尼姑”称谓原委
释昭慧
笔者于年初(2月21日)中华佛寺协会春节团拜暨理监事会中,即曾提案云:建议推展“佛教僧伽正名运动”,广为宣导僧尼的正确称呼(男众称为“比丘”,女众称为“比丘尼”或“尼师”),以免媒体动不动就呼“和尚、尼姑、女尼”等语带歧视而令人不悦之称谓。此一提案业已获得通过。
笔者之所以强烈建议此一正名运动,原因有二:
一、名义不符:
佛教僧尼正名为“比丘”与“比丘尼”。“比丘”之梵文原义为“乞士”,“尼”者,梵文阴性字尾。比丘或比丘尼,是指向佛陀乞法以资养慧命,向众生乞食以长养色身的男性与女性出家修道人。“尼”者,梵文阴性字尾而已,因此“尼”字之后加一“姑”字,两者都只表达了女性角色,但却完全不能呈现佛教女宗教师的意义。
二、语带歧视:
媒体与广大民众,对尼众动辄称为“尼姑”,则隐藏着歧视特殊族群的意味。从文化脉络意义而言,由于中国过往的家族中心文化,排斥不奉行婚姻生活的族群,所以往往将僧尼边缘化,甚至污名化为情色与暴力的中介者。于是,明显地在使用“尼姑”二字之时,带着严重歧视的心理。
最令笔者难过的是,千余年来,社会强加一个不正确且不友善的名称给比丘尼,比丘尼竟然毫无反抗余地,默默地接受了下来。卒至积渐成是,不但“尼姑”出现了,“女尼”出现了,连严重藐视尼众的“姑子”字眼都出现了。此一名称成了尼众世世代代挥之不去的噩梦。尼众宛若烙印的牲畜,歧视就恰恰镶嵌在她们的名字上,终其一生都如影随形。
笔者为了改革此一用语,已花了十五年的时间,至今犹未间断。只要一闻此名,无论对方是恶意还是无知,都立刻正色纠正之。只要一知道媒体用“尼姑”或“女尼”之名,也立刻致电或去函,要求立予更正。如此长期努力下来,已有部分媒体较为谨慎,较常使用“比丘尼”来称呼尼众了。
争奈主编与记者总是新人辈出,渐渐又会摆荡回到原点,习称“尼姑”与“女尼”。笔者甚至亲闻一位大众传播系的同事告知:他过去在某无线电视新闻部工作时,内部为僧尼名称曾作过讨论,结论竟然是:“就称‘尼姑\’即可,这个词汇,观众比较熟悉。”然而,媒体若只顾视听群众的“熟悉”而一意媚俗,倘视听群众所“熟悉”之字眼有误,或是有害于他人,媒体传播的力量,势将加重且加深其恶害。所以,媒体不但不应将就这种错误的“熟悉”,反而应该针对它来加以强力导正。
有人声称:“尼姑”二字并无歧视意涵,笔者立即请其检阅报章杂志,凡是与情色、暴力、犯罪相关之负面新闻,或是凸显该人角色之卑微、粗鄙者,一定用“尼姑”或“女尼”称之;反之,遇到尼众正面教化人心、救苦救难的新闻,以及诸如证严法师、晓云法师或笔者等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比丘尼,则大都会主动尊称一声“法师”。在此情况之下,如何能说“尼姑”二字无有歧视之语意存焉?
有人向笔者辩称:“尼”与“姑”二字均无歧视与不雅,何必对此名称如此敏感与执着?笔者反问:“蕃”与“仔”二字均无歧视与不雅,又为何称呼“蕃仔”竟然变成了对原住民的莫大歧视呢?
有人闻笔者正名“比丘尼”或“尼师”,乃向笔者抗议云:“她们又不是我的老师,凭什么称她们为‘师\’?”我反问道:你不是基督徒,牧师也不是你的老师,那你又为什么称呼他们为“师”呢?你这摆明了还是柿子在挑软的吃,对比丘尼有所歧视嘛!还有,中国北方对司机尚且尊称一声‘师傅\’,难不成僧尼连司机的地位都不如吗?
对任何族群的人,依理都不应予以歧视,特别是在名称上给予羞辱。它伤害到的绝不仅只于少数族群的僧尼,而是任何一种身份、职业、种族而目前处于不利状态的人们。本次SARS风暴中,连一向广受社会爱敬的医护人员,都饱受社会歧视之苦。这证明了:歧视一旦被正当化,就宛如无所不在的恶魔,每一个人都可能会成为被歧视的受害者。因此,即使为了免于歧视被正当化所带来的一切不幸,我们都必须尊重尼众当事人的感受,不应再呼她们为“尼姑”或“女尼”了吧!
九二、五、二九 于尊悔楼
——刊于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自由时报》“自由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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