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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第四译十八卷)下

发布时间:2023-08-17 09:06:43作者:大悲

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第四译十八卷)下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下

修相章第四

论曰。云何应知修诸地相。

释曰。已说得诸地相。复以何方便修能得诸地。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诸菩萨先于地地中。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各有五相修习得成。

释曰。三世菩萨修行悉同。为得未曾得为先。此显修时在清净意位。故言于地地中所修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二不颠倒为体。不散乱属奢摩他。不颠倒属毗钵舍那。诸地各各具五相修习。得成菩萨地。若无此五修不得入菩萨地。

论曰。何者为五。一集总修。

释曰。依佛所说。大乘正教。种种文句。种种义理。种种法门。由四寻思及四如实智。观察名义法门。自性及差别皆不可得。此不可得不可说有。离三性故。不可说无。是清净梵行果故。如来所说通是一味。故名总修。此修依智慧行。

论曰。二无相修。

释曰。如前所说无著等五种清净。故名无相。又于自身报恩果报不着。故名无相。此修依大悲行。

论曰。三无功用修。

释曰。菩萨不由作功用心。自然在菩提行。若于余事须作功用心。此修依自在及正见行。

论曰。四炽盛修。

释曰。菩萨不以攸攸心修道。舍下中心依止上品心。修行之时。于身命财无所吝惜。故名炽盛。此修依精进行。

论曰。五不知足修。

释曰。如前所说。于长时修施等行。不生疲厌故名不知足。此修依信行。如经言。若人有信则于善无厌。

论曰。应知于诸地皆有此五修。

释曰。诸地皆须五修有二义。一未得令得。二已得令不失。

论曰。此五修生五法为果。

释曰。五修是因。五法为果。果有二种。一真实果。二假名果。五法是真实果。地是假名果。以五法成地故。地是假名果。

论曰。何者为五。一刹那刹那能坏一切粗重依法。

释曰。惑障为粗。智障为重。本识中一切不净品熏习种子。为此二障依法。初刹那为次第道。第二刹那为解脱道。初刹那坏现在惑令灭。第二刹那遮未来惑令不生。复次由奢摩他毗钵舍那智缘总法为境。刹那刹那能破坏诸惑聚。是所对治者令灭。非所对治者令羸。此惑灭不生果。是总修所得。

论曰。二能得出离种种乱想法乐。

释曰。能得出离种种立相想现受法乐。何以故。如来随众生根性及烦恼行。立种种法相。若人如文判义。此种种法前后相违。若执此相不离疑惑。于正法中。现世无有得安乐住义。若依无相修。于正法中出离种种立相想。观此正说同一真如味。心无疑厌。于正法中。纵任自在故现世得安乐住。此成熟佛法果。是无相修所得。

论曰。三能见一切处无量无分别相善法光明。

释曰。约三乘法说一切处。又约内外法说一切处。又约真俗说一切处。如此一切处菩萨能见无量相。如佛所说法相及世间所立法相。菩萨皆能了达即是如量智。如其数量。菩萨以如理智。通达无分别相。此二智能照了真俗境。故名善法光明。此二智果是无功用修所得。

论曰。四如所分别法相。转得清净分恒相续生。为圆满成就法身。

释曰。如昔所闻。于思量觉观中。奢摩他毗钵舍那未满未大。未随缘行。以未有炽盛修故。得此修已由离障故。转得清净分。由相续生故得圆满。由圆满故得触法身。至究竟位故得成就。谓起时圆满时究竟时。复次如来有二种身。一解脱身二法身。由灭惑故解脱身圆满。由解脱身圆满故法身成就。此出离果是炽盛修所得。

论曰。五于上品中转增。为最上上品因缘聚集。

释曰。菩萨登地已得上品。由于善法不知足故。更进修习。从初地转触二地。乃至从十地转触佛果。成最上上品。先所修福德智慧资粮。无分别智为因。诸助道法为缘。一时满足故言因缘聚集。此圆满果是不知足修所得。所余诸地义。应知如十七地论说。谓有能无能等。于十地中有几种法。未灭为灭未得为得故。菩萨修十地行。菩萨先在愿行地中。于十种法行修愿忍得成。由愿忍成过愿行地。入菩萨正定位。愿者有十大愿。一供养愿。愿供养胜缘福田师法主。二受持愿。愿受持胜妙正法。三转法轮愿。愿于大集中转未曾有法轮。四修行愿。愿如说修行一切菩萨正行。五成熟愿。愿成熟此器世界众生三乘善根。六承事愿。愿往诸佛土常见诸佛恒得敬事听受正法。七净土愿。愿清净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众生。八不离愿。愿于一切生处恒不离诸佛菩萨得同意行。九利益愿。愿于一切时恒作利益众生事无有空过。十正觉愿。愿与一切众生同得无上菩提恒作佛事。此十愿至登初地乃得成立。何以故。此愿以真如为体。初地能见真如故。忍者即无分别智。由愿忍成故有二种胜能。谓能灭能得。何者是耶。有二十二无明。十一粗重报障十一地。诸地各能灭三障。各得胜功德。初地能灭三障者。一法我分别无明。二恶道业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得入初地得十分圆满。一入菩萨正定位。以入菩萨初无流地故。二生在佛家。如诸菩萨生法王家。具足尊胜故。三种性无可讥嫌。以过二乘及世间种性故。四已转一切世间行。以决定不作杀生等邪行故。五已至出世行。所得诸地必无流故。六已得菩萨法如。由得自他平等故。七已善立菩萨处。由证真实菩萨法故。八已至三世平等。由觉了一切法无我真如故。九已决定在如来性中。当来必成佛故。十已离坏卵事由佛道破无明[聲-耳+卵]。于外般涅槃故。菩萨于初地。由见法界遍满义。得此十分。如声闻在初果有十分功德。由此分故初地圆满。菩萨于初地未有胜能。未能了达菩萨戒中微细犯戒过行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犯过无明。二种种相业行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故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二地得八种清净功德。一信乐清净。二心清净。三慈悲清净。四波罗蜜清净。五见佛事佛清净。六成熟众生清净。七生清净。八威德清净。于上上地离如来地。此八种功德转上转胜。由此分故二地圆满。菩萨于二地未有胜能。未得世间四定四空三摩跋提。及闻持陀罗尼具足念力。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欲爱无明。二具足闻持陀罗尼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三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四定等。乃至通达法界胜流义。由此分故三地圆满。菩萨于三地未有胜能。未能随自所得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未能舍离三摩跋提法爱心清净住。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三摩跋提爱无明。二行法爱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生死为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四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于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等。乃至通达法界无摄义。由此分故四地圆满。菩萨于四地未有胜能。菩萨正修四谛观。于生死涅槃。未能舍离一向背取心。未能得修四种方便所摄菩萨道品。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生死涅槃一向背取思惟无明。二方便所摄修习道品无明。此二无明所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五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得舍离背取心等。乃至通达法界相续不异义。由此分故五地圆满。菩萨于五地。未有胜能。诸行法生起相续如理证故。由多修行厌恶有为法相故。未能长时如意住无相思惟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证诸行法生起相续无明。二相想数起无明。此二无明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六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不证诸行生起相续等。乃至通达法界无染净义。由此分故六地圆满。菩萨于六地未有胜能。未能离有为法微细诸相行起。未能长时如意住无间无流无相思惟中。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相行起无明。二一向无相思惟方便无明。此二无明所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七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离有为法微细行起诸相。乃至通达法界种种法无差别义。由此分故七地圆满。菩萨于七地未有胜能。未能离功用心得住无相修中。未能于自利利他相中心得自在。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于无相观作功用无明。二于相行自在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八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离功用心得住无相修中等。乃至通达法界无增减义。由此分故八地圆满。菩萨于八地未有胜能。未得于正说中具足相别异名言品类等自在。未得善巧说陀罗尼。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无量正说法无量名句味难答巧言自在陀罗尼无明。二依四无碍解决疑生解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九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于正说中得具足相自在等。乃至通达法界智自在依止义。由此分故九地圆满。菩萨于九地未有胜能。未能得正说圆满法身。未得无著无碍圆满六通慧。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六神通慧无明。二入微细秘密佛法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十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能得正说圆满法身等。乃至通达法界业自在依止义。由此分故十地圆满。菩萨于十地未有胜能。未得清净圆满法身。未能于一切应知境得无著无碍见及智。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于一切应知境微细着无明。二于一切应知境微细碍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无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如来地得七种最胜清净。离生清净。及得清净圆满法身无著无碍见智等。由此分故如来地圆满。十地功德皆是有上。如来地功德悉是无上。诸波罗蜜是菩萨学处。何故或说有六。或说有十。说有六者凡有二义。一前三成他世间利益。二后三成他烦恼对治。由菩萨行施。立众生资生具故。令他离贫穷苦。由菩萨行戒。离逼害损恼众生故。令他无怖畏。由菩萨行忍。不报众生逼害损恼恶事故。令他无疑安心故。此三是成他世间利益。菩萨行精进。若他未伏惑及未断惑能安立此人于善及助善处。由此精进。诸惑不能令彼退善及助善处。菩萨行定。能伏灭他烦恼。菩萨行般若。能断除他烦恼。是故后三为成他烦恼对治。或说有十。更立后四波罗蜜数者。为助成前六故立后四前三波罗蜜所利益。由四摄所显。方便波罗蜜能安立彼于善处故。方便波罗蜜是前三波罗蜜助伴。若菩萨于现世或为烦恼多。或由愿生下界。或由心羸弱。于恒修习及心住内无有功能。定缘菩萨藏文句生。无有功能引出世般若。菩萨行薄少善根功德。愿于未来世烦恼薄少无力等。是菩萨愿波罗蜜力。令烦恼薄少等。能起菩萨精进波罗蜜。自为既尔令他亦然。故愿波罗蜜是精进波罗蜜助伴。此已得精进菩萨。由事善知识得闻正法。如闻正思惟故。能除羸弱心地。于美妙境得强胜心地。是菩萨力波罗蜜。由此修力菩萨能引心。令住内境故力波罗蜜是。定波罗蜜助伴。此已得力菩萨。缘菩萨藏文句所生闻思修慧。及缘五明智。此智能如理简择真俗境。此智或在无分别智前。或在无分别智后。是菩萨智波罗蜜。由此智能生定及引出般若故。智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助伴。复次菩萨十种学处次第云何。前前波罗蜜能摄成后后波罗蜜。为彼依止故。若菩萨不惜六尘及自身乐。得受持禁戒。菩萨为护惜戒故。忍受他毁辱。由能忍受故精进不懈。由此精进息恶生善故。触三摩提。若定成就则能引出世般若。由般若回向前六度。为得大菩提故。施等无尽故。般若能引方便因。此方便发诸善愿。能摄随顺生处。一切生处恒值如来出世。是故常行施等故。方便能引愿。因此愿故得二种力。谓思择力及修习力。破施等对治。决定常能修行施等。是故愿能引力。因此力故如言执义。无明则灭。得受施等增上缘正说法乐。因此法乐能成熟众生善根故。力能引智。初地通达遍满义。得出世智菩萨见见道所摄法界。所谓二空故能了知自他平等。由得平等不爱自憎他。于自他利益能平等行。是故初地行施圆满。二地由通达最胜义。谓自性清净。菩萨作如此意。如经言。我等同得此清净故出离。是故应唯修真道。此经显二义。一显法界自性清净最胜无别。二显真道归趣法界。既不见法界有上中下品故。不求二乘果。但求无上菩提。此清净道即是菩萨戒是故二地行戒圆满。三地由通达胜流义故行忍。何以故。如来所说十二部经是法界胜流。从通达法界生故。若人如理依文修行。得证此希有法。菩萨作是思惟。如经言。为得此文。无有难忍而不能忍。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满中盛火。菩萨为求此法能投身火中。是故三地行忍圆满。四地由通达无摄义。观法界无所系属。以是无分别智境故。如经言。由此通达陀诃那三摩提三摩跋提。及善法爱灭不更生。此地中一切定。及三十七道品法极成就。于中爱乐不可舍离。何以故。过失难见故。若无最胜正勤。此爱不可灭。此爱若灭知正勤已成。是故四地行精进圆满。五地由通达相续不异义。谓一切诸佛法身自性无别异。菩萨得十种清净意平等。此意平等即是菩萨定。何以故。菩萨定者境界平等。由缘真如及众生故。由行平等通摄六度故。由方便平等离高下心故。由道平等离有无二边故。如此等十种意平等为定体。是故五地行定圆满。六地由通达无染净义。菩萨在六地观十二缘生。此观中不见一法有净有染。何以故。法界自性清净故。无明等十二分唯分别为性。分别既无相为性故。不见法有染。染既不成故不见法有净。如经言。龙王十二缘生。或生或非生。约世谛说生。约真谛说不生。复次于十二缘生。无法名染无法名净。法性无别异故。是故六地行般若圆满。十地由通达种种法无别异义。谓如来说三乘无量法门。同一真如味十二部经所说种种相想。永不复生。由知诸法无别异义。所有真俗诸行一向回向无上菩提。即是方便回向胜智为方便。体。令他得益为方便用。施等善根不减不尽为方便事。此方便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不尽故利他无穷。是故七地行方便行圆满。八地由通达不增减义。菩萨观烦恼灭时无减。道生时无增。法界有两位。一有垢位。二无垢位。菩萨不见法界垢位有增。不见法界无垢位有减。又不见无垢位道生为增。有垢位道不生为减。不见一法有增减故。依此法界胜愿得成。菩萨于八地缘真俗境。两智相违。若离愿力无并成义。何以故。缘真是无分别智自在。以无功用心故。缘俗是净土自在。以清净有功用心故。此二自在必依愿力得成。此愿以何法为体。未得求得。是愿体。如先所求自然而成。是愿用。一切生处恒值诸佛。常行施等善根成立不断。是愿事。此愿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不断故。一切生处利他无穷。是故八地行愿圆满。九地由通达智自在依止义。于九地中得二种力。谓思择力及修习力。由此力故能伏一切正行对治。能令善行决定。此力以何为体。无边智能。是力体。能伏对治令不起。是力用。令所行善决定清净无杂无碍。是力事。此力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决定故利他无穷。是故九地行力圆满十地由通达业自在依止义。菩萨观真如遍满。是应化身依止故。得随真如。于十方世界显现二身。作自他利益事。此业是应化二身所显。此智以何为体。般若及定是智体。不住生死涅槃。是智用。利益凡夫及圣人。是智事。此智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二身所显故利他无穷。是故十地行智圆满故。

论曰。于十地中修十波罗蜜。随次第成。于前六地有六波罗蜜。如次第说。

释曰。前六地。通达法界六种功德故各行一波罗蜜。此义如前说。

论曰。于后四地有四波罗蜜。

释曰。若说六波罗蜜。方便胜智等四波罗蜜。应知摄在六中。摄义如前说。若说十波罗蜜。前六波罗蜜是无分别智摄。后四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后四地依无分别后智。修行四波罗蜜。云何知方便胜智是无分别后智摄。此波罗蜜复以何法为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一沤和拘舍罗波罗蜜。六波罗蜜所生长善根功德。施与一切众生悉令平等。为一切众生回向无上菩提。

释曰。若人求得无上菩提。先自思惟。凡是一切众生利益事我悉应作。是故求无上菩提。一切行菩萨道人。其心皆尔。由为欲利益众生故。所作善根功德悉回向无上菩提。因果皆同是名平等。此平等是方便胜智用。般若大悲以为其体。何以故。是六波罗蜜依般若生长。依大悲为众生回向无上菩提令平等皆得。由般若故不回向梵释等富乐果。由大悲故不回向二乘果。是故不舍生死。于中不被染污。是名方便胜智波罗蜜。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云何知愿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以何法为此波罗蜜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二波尼他那波罗蜜。此度能引摄种种善愿。于未来世感六度生缘故。

释曰。此愿于现在世依诸善行。能引摄种种善愿。此愿于未来世能感随六度生缘。谓好道器及外资粮善知识正闻等。是名善愿因果事。清净意欲以为其体。依般若故得清净。依大悲故有意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云何知力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此波罗蜜复以何法为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三婆罗波罗蜜。由思择修习力伏诸波罗蜜对治故。能引六波罗蜜相续生。无有间缺。

释曰。于余经中说力有二种。一思择力。二修习力。思择力者。正思诸法过失及功德。此思择若增胜非自地惑所能动。坚强故名力。修习力者。心缘此法作观行。令心与法和合成一。犹如水乳。亦如熏衣。是名为修。此修若增成上上品。能断除下地惑。亦以坚强故名力。此中但取思择力。伏灭诸波罗蜜对治惑。行六波罗蜜令相续无间缺。此即是力波罗蜜事。既但取思择力故。以思慧为其体。为利益他伏恶行善故。兼属大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云何知智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以何法为此波罗蜜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四若那波罗蜜。此度是能成立前六度智。能令菩萨于大集中受法乐。及成熟众生。

释曰。此度谓智波罗蜜。智有二种。一有分别。二无分别。今明有分别智。何以故。以能成立前六波罗蜜故。能成立者。如来依六波罗蜜所说一切正法。菩萨能思量简择自得通达。及令他得通达。能成立六度故。菩萨于大集中得受法乐。令自他通达。为欲成熟众生。此即智波罗蜜事。亦以思慧为体。此智既为利物故。兼属大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

论曰。后四波罗蜜应知是无分别后智。摄一切波罗蜜。于一切地中不同时修习。

释曰。随别义。诸地各修一度。故不同时。

论曰。从波罗蜜藏藏经。应知此法门广显诸义。

释曰。一切大乘法名波罗蜜藏。为利益他故佛说大乘。摄藏诸波罗蜜。非声闻乘得此藏名。以声闻乘不为利他说故。若一切大乘皆名波罗蜜藏。此法门为从何出。此法门是十地波罗蜜藏所摄。以文摄义故名藏。部党类相摄又名藏。故有重藏名。复次佛不为二乘说。于二乘有隐秘义。故名为藏。此经中说一切波罗蜜地地各各修习。得成此地。诸佛于一切土处恒为胜行人说。此正说地义。如来法中为无等说。以无义无行得胜此地。此地能为一切义作依止故。何以故。由如来简择于胜处说故。所以胜者。以外尘及能住众生所住之处皆胜故。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上

修时章第五

论曰。于几时中修习十地。正行得圆满。

释曰。此十地是菩萨大地。修行之时不可同于二乘。何以故。不唯为自身所济度多故。所修方便多故。所应至处最高远故。譬如王行不可同于贫人故。大小乘修行时有长短。欲显此义故问修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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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有五种人。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圆满。或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为五人。行愿行地人。满一阿僧祇劫。行清净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无相行人。于六地乃至七地。满第二阿僧祇劫。从此后无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满第三阿僧祇劫。

释曰。何等为五。一有一人。谓愿乐行人。二有三人。谓清净意行人有相行人无相行人。三有一人。谓无功用行人。是名五人。愿乐行人自有四种。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为菩萨圣道有四种方便。故有四人。如须陀洹道前有四种方便。此四人名愿乐行地。于第一阿僧祇劫修行得圆满。此地若已圆满。此观行人未得清净意。行以未证真如。未得无分别智。故无分别智即是清净意行。又犹同二乘心故。非清净意行。又未至菩萨不退位。故非清净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无流心。说为不清净。无流心所缘法相无有忘失故。得无流心说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受正定名。菩萨亦尔。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此不清净意行人。若见真如即入清净意行地。从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净意行人自有四种。初一从通立名。谓清净意行。后三从别立名。谓有相行。无相行。无功用行。此清净意行人。从第六地以还说名有相行。有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种。一有分别相。二无分别相。三品类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别相者。定所缘境等。分为毗钵舍那境。若无分别为奢摩他境。缘此境生舍是定相。缘定境无分别真如起。名无分别相。品类究竟相者。谓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谓菩萨地地中转依。第七地是无相行有功用。如来所说十二部法门相。乃至十二缘生相。熟思量故不缘法门相。直通达真如味。此通达离功用则不成故。说此地为无相行有功用。清净意行有相行无相行三人。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得圆满。若人入八地。有无相行无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圆满。于八地无相行无功用已成。于九地十地无相行。无功用未成满。第三阿僧祇劫此无相无功用乃成。譬如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制立为五人。若三位云何制立为五人。由位差别故成五人。从初方便至须陀洹为第一人。家家为第二人。斯陀含为第三人。一种子为第四人。阿那含为第五人。菩萨位亦尔。初地为第一位。从二地至七地为第二位。从第八地至第十地为第三位。亦得制立为五人。从方便至初地为第一人。从二地至四地为第二人。五地至六地为第三人。七地为第四人。八地至十地为第五人。复次由等声闻位地。应知菩萨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声闻性地。菩萨初位亦如此。如声闻修正定位加行。谓苦法忍等菩萨。第二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入正定位。菩萨第三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不坏信。住圣所爱戒位。为灭上地惑。菩萨第四位亦如此。如声闻依戒学引摄依心学。菩萨第五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依慧学位。菩萨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声闻不复思量境界。是无相三摩提加行。菩萨第九位亦如此。如声闻已成就无相定位。菩萨第十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出无相三摩提住解脱入位。菩萨第十一位亦如此。如声闻住具相阿罗汉位。菩萨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二人菩萨五位所摄。第一位摄第一第二第三三人。第二位摄第四第五第六三人。第三位摄第七第八两人。第四位摄第九一人。第五位摄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若约声闻五位。亦得摄十二人。不异菩萨位摄。

论曰。复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释曰。欲显余部别执故言复次。七阿僧祇劫时与前三阿僧祇劫时。为等为有短长。此执等三阿僧祇劫。但有别义开为七数。第一大劫阿僧祇度愿行地。得行欢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从欢喜地。度依戒学地依心学地。得行烧然地。第三大劫阿僧祇。从烧燃地度依慧学地。得行远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不定行。度无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定行。度无相无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胜行。度无碍辩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最胜住。度灌顶地。阿僧祇有二种。一谓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时行年双等时不可数故。名阿僧祇劫。二谓劫阿僧祇。何以故。于此劫中菩萨修行。若以劫为量。此劫又不可数。故名劫阿僧祇。由前阿僧祇劫中时不可数。由后阿僧祇劫又不可数。经若干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今定三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不过不减。若菩萨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无数小劫。或超无数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约除皮肉心三烦恼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萨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犹劣。是故实经一大劫阿僧祇时。方度愿行地。此位功行与时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应经九劫阿僧祇。由菩萨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勤又胜。经时虽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大劫阿僧祇。止经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应经二十一大劫阿僧祇。由菩萨智慧方便正勤最胜。经时虽少功行弥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经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论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记阿僧祇。

释曰。复有别部执七劫阿僧祇为行有浅深。境有真俗及第一义故。地前经三劫阿僧祇。缘此三境有三种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与黑法相杂。名少分波罗蜜。二依第二境。有非黑白法与白法相杂。名波罗蜜。三依第三境。有非黑白无杂法。名真波罗蜜。即约此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杂与凡夫不异故。二定阿僧祇。已得无流法与有流法相杂。已得无流法。定犹相杂故未可授记。三授记阿僧祇。但是无流法不杂余法。但无流法故定不杂余法。故可授记。故地前经三劫阿僧祇。

论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实谛阿僧祇。二依舍阿僧祇。三依寂静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释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实谛地初地发愿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习诸定并依境界故名依实谛地四地至六地名依舍地四地修道品五地观四谛。六地观十二缘生。并依道舍惑故名依舍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静地。以七地无相有功用。八地无相无功用故。名依寂静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得解胜。十地令他得解胜故。名依智慧地。谛有三种。一誓谛二行谛三慧谛。誓谛者。从初发心立誓为利益他。行谛者。如所立誓修行与誓相应。如誓实行亦实。慧谛者。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于方便中智慧与行誓相应。智慧为胜。此三皆实无倒不相违。故名为谛。菩萨如昔所立誓。今作众生利益事故依谛住。菩萨能舍六度障故依舍住。菩萨六度功德相应故依寂静住。菩萨由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萨立誓不违求者之心。必皆施与。由立此誓不违誓故实能施与。随其所施悉生欢喜。故依谛行施。菩萨能舍财舍果。故依舍行施。菩萨于财物受者行施及减尽中。不生贪嗔无明怖畏。故依寂静行施。如应如时如实施与。于前三中此用最胜。故依智慧行施如昔所立誓。不违先所受戒。舍离恶戒一切恶行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戒。如昔所立誓。能忍能舍分别他过失嗔恚上心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忍。如昔所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舍离忧弱心恶法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精进。如昔所立誓。能思修利益众生事。舍离五盖等心常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定。如昔所立誓。了达利益他方便。舍离偏非方便。无明焦热已得寂静。能证一切智。故依谛等行般若。随应知境及昔誓。应知是依谛义。舍离类欲惑欲。应知是依舍义。一切邪业永息。应知是依寂静义。随觉及通达。应知是依慧义。三谛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谛。三舍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舍。三寂静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寂静。三慧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智慧。依谛摄依舍寂静慧。随顺昔誓故。不相违故。依舍摄依谛寂静慧。能舍所对治故。是一切舍果故。依寂静摄依谛舍慧。惑及业焦热寂静故。依慧摄依谛舍寂静。智慧为先故。智慧所随故。是故六波罗蜜依谛所生。依舍所摄。依寂静所长。依智慧所净。何以故。依谛是彼生因。依舍是彼摄因。依寂静是彼长因。依慧是彼净因。初以谛为依。誓言真实故。中以舍为依。先已立誓。为他能舍自爱故。后以寂静为依。一切寂静为后故。初中后以慧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无彼无故。四依与十地相摄云何。从初地至三地依谛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但修治观真境。于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谛摄三地。从四地至六地。依舍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修治观真境。已成于真境无功用心。但为对治惑成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观行。四谛观行。十二缘生观行。能舍一切惑故。依舍又摄二地。七地八地依寂静为胜。何以故。由菩萨道已成就。诸惑多灭多伏。不复能触心。此二地无相及无功用观行已成就。心地转细安住寂静故。依寂静又摄二地。九地十地依智慧为胜。一自解胜。二令他解胜。皆能自利利他。己度寂静位。多行利益他事。若离智慧行。无别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依智慧又摄二地。为此义故。别部执有七阿僧祇。

论曰。复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释曰。有诸大乘师。欲显行有下中上。欲显为得未得方便。欲显已得不失方便。欲显已得不失增上方便。欲显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为三十三。

论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进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释曰。地有二种。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于方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萨奉事诸佛。心发愿口立誓。信如来正说。及信如来修信根为胜。何以故。未证法明故。约修信根立一阿僧祇。名为信行。若菩萨已证法明信根转坚。决定知果必应可得。此中菩萨精进为胜。何以故。于得方便心已明了。不惜乐厌苦修精进故。约修精进又立一阿僧祇。名精进行。若菩萨精进成就心得清净。惑障已除。此中菩萨趣向为胜。何以故。于真如观。求得之心生起相续无背舍故。约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趣向行。

论曰。于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谓入住出。

释曰。为除皮烦恼障入初地。为除肉烦恼障住初地。为除心烦恼障出初地。何以故。地地菩萨烦恼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义亦尔。约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异部执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与前三阿僧祇亦等。无有短长义如前释。前已说有三种阿僧祇劫竟。菩萨经如此劫。修行得无上菩提。菩萨于无始生死中。恒行施等行。恒奉事出世诸佛。从何时修行为始。或说三阿僧祇。或说七阿僧祇。或说三十三阿僧祇。为显此义故。

论曰。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圆满。有善根愿力。

释曰。菩萨有二种力。一善根力。二善愿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乱所不能违。善愿力者。于一切时中。恒值佛菩萨为善知识。

论曰。心坚进增上。

释曰。由事善知识不舍菩提心。生生及现世恒增长善根。无复减失。

论曰。三种阿僧祇。说正行成就。

释曰。若具善根力善愿力。心坚增上四义。以此时为阿僧祇之始。诸师说不同故。有三种。经如此阿僧祇时。说修正行得成就。

释依戒学胜相第六

论曰。如此已说入因果修差别。云何应知依戒学差别。

释曰。前于入因果修差别中。已约诸地明修差别。未明菩萨依戒学与二乘有差别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应知如于菩萨地正受菩萨戒品中说。

释曰。地有二种。一十地经。二地持论。十地经于二地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地持论于尸罗波罗蜜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应如此知。

论曰。若略说由四种差别。应知菩萨戒有差别。

释曰。若广释戒有十一种义。一名二名义三相四因五果六对治。七清净八不清净九得方便十立难十一救难。若不依此解名为略说。又若具明九品差别为广。若说四品差别为略。

论曰。何者为四。一品类差别。

释曰。一切菩萨戒。若以品类摄之。不出三种。

论曰。二共不共学处差别。

释曰。于性戒中名共学处。于制戒中名不共学处。此二中菩萨与二乘皆有差别。

论曰。三广大差别。

释曰。此戒与二乘一向不同。

论曰。四甚深差别。

释曰。如来不于二乘中说。亦非二乘所行。

论曰。品类差别者有三种。一摄正护戒。

释曰。谓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众所持戒。

论曰。二摄善法戒。

释曰。从受正护戒。后为得大菩提。菩萨生长一切善法。谓闻思修慧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罗蜜。

论曰。三摄众生利益戒。

释曰。略说有四种。谓随众生根性。安立众生于善道及三乘。复有四种。一拔济四恶道。二拔济不信及疑惑。三拔济憎背正教。四拔济愿乐下乘。云何此三与二乘有差别。二乘但有摄正护戒。无余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灭解脱障。不求灭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法及成熟众生。是故无摄善法戒及摄众生利益戒。

论曰。此中摄正护戒。应知是二戒依止。

释曰。若人不离恶。能生善及能利益众生。无有是处。故正护戒是余二戒依止。

论曰。摄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摄众生利益戒是成熟众生依止。

释曰。摄善法戒先摄闻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从此生起。何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舍智慧故。摄众生戒所谓四摄。初摄令成自眷属背恶向善。第二摄未发心令发心。第三摄已发心令成熟。第四摄已成熟令解脱。此三种戒以何法为因。三根为别因。二根为通因。三根为别因者。精进根为第一戒因。智根为第二戒因。定根为第三戒因。二根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为三戒因。复次六法为因。一依善知识。二依正闻。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厌恶生死。六依慈心。复次有四种因。一从他正受得。二从清净意得。三从厌怖对治得。四从不犯戒起。恭敬忆念得。复次有四种因。能令菩萨戒清净。一能离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对治。谓念处等。三依止寂静。谓不依止胜生处。回向为一切众生得涅槃故。四由具根本十善。所成方便所随非觉观所损。忆念所摄回向佛果故。此三种戒以何法为体。不起恼害他意。生善身口意业为体。离取为类。此三种戒以何法为用。正护戒能令心安住。摄善法戒能成熟佛法。摄众生戒能成熟众生。一切菩萨正事不出此三用。由心得安住无有疲悔故。能成熟佛法。由成熟佛法故能成熟众生。

论曰。共学处戒者。是菩萨远离性罪戒。

释曰。杀生等名性罪。性罪必由烦恼起。染污心地后则作杀等业。又有制无制。若作此业皆悉成罪故。名性罪。又如来未出世。及出世后未制戒。若人犯此罪。于世间中王等如理治罚。外道等为离此罪。立出家法故名性罪。于性罪中。菩萨与二乘同离故名共学处。

论曰。不共学处戒者。是菩萨远离制罪所立戒。

释曰。谓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萨远离与二乘不同。何以故。

论曰。此戒中或声闻是处有罪。菩萨于中无罪。或菩萨是处有罪。声闻于中无罪。

释曰。如来制戒有二种意。一为声闻自度故制戒。二为菩萨自度度他故制戒。声闻菩萨立意受戒亦复如是。故此二人持犯有异。如声闻若安居中行则犯戒。不行则不犯。菩萨见游行于众生有利益。不行则犯戒。行则不犯。

论曰。菩萨有治身口意三品为戒。声闻但有治身口为戒。

释曰。戒类不同。菩萨戒以三业善行为体。声闻戒以身口善行为体。

论曰。是故菩萨有心地犯罪。声闻则无此事。

释曰。菩萨若有七种觉观等。起菩萨心地罪。犯菩萨戒。声闻则不如此。菩萨戒通相云何。

论曰。若略说所有身口意业事能生众生利益。无有过失。此业菩萨皆应受学修行。

释曰。若有利益有过失不应行。譬如女人语菩萨言。汝取我。若汝不取我有是处。我应死。若我不死必当杀汝。菩萨若随其语彼则不死。又不起恶事。则有利益。但取女人则成过失故不应行。若无利益无过失亦不应行。如二乘不能利他亦无过失。有利益无过失。即是菩萨戒。应生闻慧为受。应生思慧为学。应生修慧为修行。

论曰。如此应知共不共戒差别。

释曰。如此菩萨与二乘于性戒中亦有差别。即心所持及非心所持。于制戒中。亦有差别。谓利他不利他故。菩萨与二乘戒有差别。菩萨与二乘戒复有差别。谓广大差别。此广大有何义复有几种。

论曰。广大差别者。应知有四种。由四种广大故。

释曰。广大有四义。一以最胜义。专为他不求报恩及生死果。又利益无穷。由此二义故名为胜。二长远义。三大劫阿僧祇修行故。三以圆满义。依真俗及利益他事三境。生福德智慧具足故。四以自在义。依大乘光等四种三摩提。为利益他能行种种方便故。

论曰。一种种无量学处广大。

释曰。菩萨学处有二义。一种种二无量。种种显多。无量显大。一切恶无不离。一切善无不修。一切众生无不度故。名种种。持此三戒。时节无际功用无余。故称无量。

论曰。二能摄无量福德广大。

释曰。六度四摄因果各有九品。是名无量福德。如地持论说。如此无量福德聚。悉是菩萨戒摄。

论曰。三摄一切众生利益安乐意广大。

释曰。善教众生令离恶处安立善处。是名利益意。此功德于未来所得果报。愿一切众生如意受用。是名安乐意。又大悲拔苦名利益意。大慈与乐名安乐意。又令得一切出世事名利益意。令得世间胜事名安乐意。又此广大以四摄为体。前二摄名安乐意。后二摄名利益意。

论曰。四无上菩提依止广大。

释曰。由菩萨戒有三品及九品。戒能摄如来三种胜德及九种胜德故。正护戒为如来断德因。摄善法戒为如来智德因。摄众生戒为如来恩德因。九品戒为如来九德因。此如前说。由果广大故因广大。果广大有三义。一从广大因生。谓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为因。二所得广大。谓一切智一切种智所摄。如来恒伽沙数功德。三利益广大。谓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穷生死后际。此四种广大戒。并是无上菩提依止。但菩萨能修。二乘悉无此事。故称差别。

论曰。甚深差别者。若菩萨由如此方便胜智。行杀生等十事。无染浊过失生无量福德。速得无上菩提胜果。

释曰。如菩萨能行如所堪行方便胜智。今显此二义。若菩萨能知如此事。有人必应作无间等恶业。菩萨了知其心。无别方便可令离此恶行。唯有断命为方便。能使不作此恶。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决行此业。堕剧难处长时受苦。菩萨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杀业必堕地狱。愿我为彼受此苦报。当令彼人于现在世受少轻苦。于未来世久受大乐。譬如良医治有病者。先加轻苦后除重疾。菩萨所行亦复如是。于菩萨道无非福德故。离染浊过失。因此生长无量福德故。能疾证无上菩提。如此方便最为甚深。行益等行亦复如是。

论曰。复次有变化所作身口业。应知是菩萨甚深戒。

释曰。前明实事非显通慧。此下明通慧不论实事。菩萨戒有三品。即身口意业。除意业以无变化故。身口二业有时变化所作。亦是菩萨戒。此身口戒或现为善。或现为恶。或生怖畏。或生欢喜。皆令众生远离恶处安立善处。此戒难思量故言甚深。非本身口所作云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众生离恶生善故。又此变化从菩萨意业生。菩萨以意业为戒故。

论曰。由此戒有时菩萨正居大王位。或现种种逼恼众生。为安立众生于戒律中。

释曰。众生有二种。或宜欢喜教化。譬如拘物头花因凉月开敷。或宜逼恼教化。譬如莲花因烈日开敷。菩萨亦尔。如那罗王及善财童子。或现可爱事。或现可畏事。安立众生于善处。

论曰。或现种种本生。由逼恼他及逼恼怨对。令他相爱利益安心。

释曰。为化邪见众生不信因果。令得正信离恶修善故。化现种种本生。如毗荀陀王舍儿与婆罗门。是逼恼他。此儿是化作。何以故。菩萨无逼恼此人。生彼人安乐故。又如药藏菩萨。令眉絺罗王与毗提诃王。互相逼恼。此亦是化作。后悉令相爱利益安心。菩萨行如此事有何利益。

论曰。生他信心为先。后于三乘圣道中。令彼善根成熟。

释曰。先令于菩萨生信。后则能如菩萨教修行故。三乘善根皆得成熟。

论曰。是名菩萨甚深戒差别。

释曰。此实行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通达故。名甚深差别。

论曰。由此四种差别。应知是略说菩萨受持戒差别。

释曰。从他得名受自清净意得名持。又初得名受。受后乃至成佛名持。又修行戒法名受。忆念文句名持。

论曰。复次由此四种差别。更有差别不可数量。菩萨戒差别。如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经中说。

释曰。从此四种差别。更有差别不可数量。何以故。但于品类差别中。取正护一戒。依二乘教分别。则成四万二千。若以此戒及余二戒。依菩萨教分别不可数量。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经中广说菩萨戒有十万种差别。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下

释依心学处胜相品第十

论曰。如此已说依戒学差别。云何应知依心学差别。

释曰。菩萨戒与二乘戒既有差别。戒为定依止。定依戒得成。菩萨定与二乘定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

论曰。略说由六种差别应知。

释曰。若广说如大乘藏所立三摩跋提。体类差别有五百种。小乘清净道论所立三摩跋提。体类差别有六十七种。今略说止明六种差别。应知此义。

论曰。何者为六。一境差别。二众类差别。三对治差别。四随用差别。五随引差别。六由事差别境差别者。由缘大乘法为境起故。

释曰。所缘有三境。一缘一切真如境。二缘一切文言境。三缘一切众生利益事境。此三境名大乘法。但是菩萨定所缘。非二乘定境故言差别。复有十二种境如中边论说。一所成立境。谓十波罗蜜是真如十种功德所成立故。二能成立境。谓法界十种功德。能成立十波罗蜜故。三持境。谓闻慧所缘法门。闻慧能得阿含体。即说闻慧为持。四决定持境。谓思慧所缘如理如量境。思慧能简择阿含及道理。是熟慧故名决定持。五证持境。谓修慧所缘。修慧与道理一体故名证。能摄文及义故名为持。六通达境。谓初地所见真如。七相续境。谓二地以去所缘真如。已通达真如传流名相续。此相续所缘名相续境。八胜行境。谓无相无功用心所缘。即八地境。九生智境。谓九地所缘智自在依止真如。得四无碍解能生他智。又缘如来法藏能自生世出世智。十胜境。谓上上品智所缘。此智无复有上即十地境。此智以十力为体。无边智能名力。此智约十境说名十力。此十力能成就菩萨十地及如来九种正事。乃至无边化身。十一十二境。谓一切智一切种智所缘境。即如理如量境。此十二境通为奢摩他毗钵舍那所缘。一切定慧所缘不出此十二境。

论曰。众类差别者。

释曰。有四三摩提。是五百定品类故名众类。于小乘中乃至不闻其名。何况能修习。故言差别。此四种三摩提能破四德障。即四种生死。能得四德果。即净我乐常故。立此四定为四德道。

论曰。大乘光三摩提。

释曰。大乘有三义。一性二随三得。性即三无性。随即福德智慧行所摄。十地十波罗蜜随顺无性。得即所得四德果。此定缘此三为境。故名大乘。依止此定得无分别智。由无分别智照真如。及佛不异故名光。又有十五种光。功德胜于外光故名光。又此定能破一阐提习气无明闇。是闇对治故名光。此定缘真如实有易得。有无量功德故能破一阐提习气。即是方便生死障。于大净由破此障故得大净果。

论曰。集福德王三摩提。

释曰。一切善法唯除般若。所余悉名福德。此福德有四品。谓凡夫二乘菩萨。菩萨由此定故于四福德。未生能生未长能长。未圆能圆故名集。于生长圆三处自在故名王。由自在故能行施等十度。圆满菩提资粮福德行故。能破外道我见习气。即是因缘生死障于大我。由破此障故得大我果。复次一切善法依止真如。真如能集一切善法。名真如为集福德。此定于真如中得自在故名为王。

论曰。贤护三摩提。

释曰。贤有二义。一能现前安乐住。二能引摄诸功德。现前安乐住者。此定能令菩萨身不舍虚空性。免离三际故得安乐住。引摄诸功德者。能引摄不可数量诸定。非二乘所闻知。因此一一定起无量通慧。由此二义。是故菩萨能离声闻怖畏习气。即是有有生死障于大乐。由破此障故得大乐果。此定缘真如为菩萨体故。不离智能引诸定及通慧故。以定为体。

论曰。首楞伽摩三摩提等。

释曰。此定是十地菩萨及佛所行故得此名。何以故。十地菩萨及佛有四种胜德。故名首楞。一无怖畏。由得一切智故。二无疑。于清净众生见自身无等故。三坚实功德。恒在观无散乱故。四有胜能。能破难破无明住地障故。具四德人于此定能得能行。故称伽摩。此定多行他利益事。能破独觉自爱习气。即是无有生死障于大常。由破此障故得大常果。等言通举诸定。

论曰。摄种种三摩提品类故。

释曰。五百定名种种。皆是四定品类。悉为四定所摄。

论曰。对治差别者。由缘一切法为通境智慧。

释曰。无分别智缘一切有为无为等诸法真如。通为一境。此智与境无复分别。

论曰。如以楔出楔方便故。

释曰。如世间欲破木。先用细楔。后用粗楔。观行人破烦恼亦尔。先用劣道。次用中道。后用胜道。

论曰。于本识中。拔出一切粗重障故。

释曰。本识相续中。有烦恼业报三品染浊种子。说名习气能障四德。由此定故未灭令灭。已灭令不生。能对治所对治。及对治所得。与二乘悉不同。故言差别。

论曰。随用差别者。于现世久安住三摩提乐中。如意能于胜处受生。

释曰。菩萨种种方便。治心令熟。犹如金师炼金使真。已熟治心说名随用。何以故。由此定故。菩萨若欲成熟佛法缘一境。如意能得久住。未得令得。已得令满。已满令不退。于现在世有如此能。于未来世所受生处。能多行利益众生事。及值佛出世得闻正法。名胜生处。由此定故。菩萨于胜生处得取住舍三。能随意运用无退无尽。声闻乘中无如此定。故言差别。

论曰。随引差别者。能引无碍通慧于一切世界。

释曰。菩萨有大事定。谓于一切事及一切处。悉无有碍。引有二义。一能引。谓定势力。或随人或随境或随修。若利根人缘无为境。得入住出三种自在。二所引。谓定所成事。动地放光等于此事中胜通慧不能夺。所现事悉如心。惑不能障。业不能阻。故称无碍引。但有体无用。用即事差别。但菩萨有此定。非二乘所修。故言差别。

论曰。由事差别者。

释曰。由如此事。应知菩萨定与二乘定有差别。何者为事。

论曰。令动。

释曰。如意能动十方世界。

论曰。放光。

释曰。如意能照十方世界。

论曰。遍满。

释曰。光明法音分身。如意能遍满十方世界。

论曰。显示。

释曰。余众生承菩萨通慧。能见无量世界及诸佛菩萨。随所应见如意皆睹。

论曰。转变。

释曰。四大等性互令改异。

论曰。往还。

释曰。于一刹那中能往还无量世界。此通慧自有三种。一心疾通慧。如心所缘应念即至。二将身通慧。犹如飞鸟。三变异通慧。谓缩长为短。

论曰。促远为近。

释曰。使远成近无复中间。此有三事。谓见闻及行。

论曰。转粗为细。

释曰。令无数世界细于邻虚。入邻虚中邻虚如本。

论曰。变细为粗。

释曰。令一邻虚苞无数世界。世界如本。

论曰。令一切色皆入身中。

释曰。一切希有。有多种事。皆现身中。

论曰。似彼同类入大集中。

释曰。如诸菩萨往忉利天。同彼形饰及以音声。入大集中教化度彼。

论曰。或显或隐。

释曰。能于无中现一现多为显。能于有中无一。多相为隐。

论曰。具八自在。

释曰。八数如前说。又如佛世尊令魔王修行佛道。后得成佛等亦名自在。

论曰。伏障他神力。

释曰。由菩萨定力。令他通慧皆不成就。

论曰。或施他辩才。

释曰。若人欲问难辞情拙讷。菩萨能施其辩才。

论曰。及忆念。

释曰。若人邪见。令识宿命自验因果。

论曰。喜乐。

释曰。菩萨或入地狱。或生饥馑世。或在有疾处。如菩萨所受喜乐。令此众生平等皆尔。或但与乐。或先与定。或正闻法时。令由此喜乐经六十小劫。谓如刹那顷。

论曰。或放光明。

释曰。为引他方菩萨皆来集会。

论曰。能引具相大通慧。

释曰。如声闻圣通慧。能作百一事。菩萨通慧所现之事。不可称数。复欲显未说事故。先标此总句。

论曰。能引一切难行正行。

释曰。成就他事已如前说。此下更明菩萨自行。此定能引菩萨正行。非二乘所能行。

论曰。以能摄十种难修正行故。

释曰。此十种正行是定种类故。定能摄此正行。

论曰。何者为十。一自受难修。自受菩提善愿故。

释曰。若依他发十愿。此非难行。以未成立故。菩萨自有三能。一有智慧能了别方便。二有慈悲能摄众生。三有正勤能成满十愿。此三难得菩萨能得。由具此三能故。不依他自能发愿。又若为自身受善愿。此不为难。若无因缘但为他受。此则为难。

论曰。二不可回难修。由生死众苦不令退转故。

释曰。无始生死八苦。及发心后当受长时八苦。不能违菩萨慈悲。退菩萨菩提行。广说如地持论。是故难修。

论曰。三不背难修。由众生作恶。一向对彼故。

释曰。众生于生死中恒起恶行。菩萨不观过失。为令解脱恒向彼行善。是故难修。

论曰。四现前难修。于有怨众生现前。为行一切利益事故。

释曰。若众生对菩萨作极重恶。菩萨对彼以大恩德报之。是故难修。

论曰。五无染难修。菩萨生于世间。不为世法之所染故。

释曰。菩萨由爱故入生死。入生死已。不为世间八法之所染污。爱而不染。是故难修。

论曰。六信乐难修。行于无底大乘。能信乐广大甚深义故。

释曰。无底有三义。一教难思。二道难行。三果难得。威德圆满故。广大理微细故。甚深威德有三种。一如意。二清净。三无变异理。即三无性理。并非下地境界。是故难修。

论曰。七通达难修。能通达人法二无我故。

释曰。先于十解已通达人无我。今于初地又通达法无我。此二空离有无性。若能通达则与此法同。是故难修。

论曰。八随觉难修。诸佛如来甚深不了义经。能如理判故。

释曰。如来所说正法。不出了义及不了义。若众生但有信根。未有智根。如来为成其信根故。作不了义说。如二乘教。又欲伏憍慢众生故。作不了义说。广说如十七地论。为生闻思修慧故说了义经。不了义经其言秘密。能如理判。是故难修。

论曰。九不离不染难修。不舍生死。不为生死染污故。

释曰。由慈悲故不舍生死。由般若故不被染污。于生死涅槃无著无住。是故难修。

论曰。十加行难修。诸佛如来于一切障解脱中住。不作功用。能行一切众生利益事。乃至穷生死后际。

释曰。具显三身故言诸佛如来。一切障。谓三障四障三十障等。法身已得无垢清净。是故住于一切障解脱中。法身常住解脱中。穷生死后际。依法身起应身。于一切正事自然恒流。不作功用。依应身起化身。行一切众生利益事。随根性令下善种。乃至得解脱。

论曰。乐修如此加行故。

释曰。欲得为乐。起正勤为修。恒修恭敬修为加行。是故难修。

论曰。于随觉难修。诸佛如来说不了义经。其义云何。菩萨应随理觉察。

释曰。十难修中九义易解。故不重释。第八难解。菩萨应随觉察故。须更示其相。

论曰。如经言。云何菩萨不损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萨善能行施无量无数。于十方世界修布施行。相续生起。

释曰。菩萨舍自爱。摄一切众生为自体。一切行道一切财物。悉属众生故。财非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岂关于我。若能如此运心。则是善能行施。复次菩萨舍自爱。摄一切众生为自体。一切众生行施。即菩萨行施故菩萨起随喜心。得无量施福。亦是不损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乐行布施。若菩萨不乐行一切施。

释曰。若菩萨不乐行随至等八施。义至但乐行菩萨净心施。复次若菩萨不乐世间着三轮施。乐行不着三轮施。复次著名为乐。若菩萨着施因。或着施果。名乐行施。若菩萨不着行施。名不乐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行信施心。若菩萨不行诸佛如来信心。

释曰。由菩萨自证施故行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后信无根故不成信。

论曰。云何菩萨发行布施。若菩萨于布施中不策自身。

释曰。若菩萨自性能行施。无有贪吝嫉妒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恒游戏布施。若菩萨无布施时。

释曰。菩萨非时施。不随一物施。

论曰。云何菩萨大能行施。若菩萨于施离娑罗想。

释曰。娑罗名目二义。一目贞实。二目散乱。贞实是直语。散乱是密语。若取直语离贞实。则与大施相违。若取密语离散乱。则与大施相符。若离欲三界后行施时。名为大施。何以故。离欲菩萨行施。具缚凡夫行施。百千万倍所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故得大名。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清净。若菩萨郁波提贪吝。

释白。郁波提名目二义。一目生起。二目拔根弃背。生起是直语。拔根弃背是密语。若取直语生起贪吝。则与清净施相违。若取密语拔根弃贪背吝。则与清净施相符。拔根是除身见。身见是贪吝根本。弃背是除贪吝体。由菩萨能断身见灭贪吝故。于施清净。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于施。若菩萨不住究竟后际。

释曰。究竟后际有二义。一施有初中后。以最后为究竟后际。若依此义。不住施最后分。岂得言能住于施。此则相违。二若有余涅槃名究竟。无余涅槃名究竟后际。若声闻住无余涅槃不更起心。无利益众生事。则不能住施。菩萨依大悲不同声闻。住无余涅槃故。恒起六度无有穷尽。若依此义则与能住施相符。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自在。若菩萨于施不得自在。

释曰。若菩萨不得施障自在。菩萨于施则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见修二惑无道对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圣位为道对治故。菩萨于惑不得自在。于施能得自在。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无尽。若菩萨不住无尽中。

释曰。无余涅槃名为无尽。菩萨不同声闻入无尽中。无利益他事。是故菩萨于施无尽。

论曰。如施经。于戒乃至般若。如理应知。

释曰。如施经说施有不了义语。说余度亦有不了义语。皆须如理分判。

论曰。复有经言。云何菩萨行杀生。若菩萨有命众生断其相续。

释曰。若有命则知有业。若有业则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续不断。若菩萨随其根性。为说三乘圣道。令彼修行断此三法。得无余涅槃果不相续。即是断命故名杀生。

论曰。云何菩萨夺非他所与。若菩萨自夺非他所与众生。

释曰。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为自眷属。令离生死崄难。非彼父母及人主等所与。故名夺非他所与。

论曰。云何菩萨行邪淫。若菩萨于欲尘起邪意等。

释曰。菩萨三业与淫欲相反。意知其虚妄不实为众恶本。口亦作如此说。身不行其事。亦是相反。即是于欲尘起邪意等。故名行邪淫。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妄语。若菩萨是妄能说为妄。

释曰。一切法皆是虚妄。菩萨如虚妄而说故。名能说妄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两舌。若菩萨恒住最极空寂处。

释曰。两舌令彼此不和。菩萨思空说空。令自他不见此彼。何况和合。故名行两舌。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波留师。若菩萨住所知彼岸。

释曰。若依直语波留师。名目恶口。住恶口人不为他所亲近。菩萨住所知彼岸即三无性理。亦不为众生所亲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处故。故名能住恶口。又若依密语。波留师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不相应语。若菩萨能分破诸法随类解释。

释曰。菩萨能分破诸法。谓根尘识皆无所有。此无所有非定是无。亦非定有。有无悉不可得故。名能说不相应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阿毗持诃娄。若菩萨数数令自身得无上诸定。

释曰。若依直语。阿毗持诃娄名目贪欲。行贪欲者必爱乐外尘。菩萨恒乐令自身得最胜定。故名行贪欲。又若依密语。阿毗持诃娄名目数数得定。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起憎害心。若菩萨于自他心地能害诸惑。

释曰。嗔恚以憎害为相。菩萨作意欲断自他一切烦恼故。名起憎害心。

论曰。云何菩萨起邪见。若菩萨一切处遍行邪性。如理观察。

释曰。大乘以有分别为邪性。分别性遍行于依他性。即是邪性。若离分别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见为邪性。因此身见生诸惑故。若离身见。一切邪执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萨能如理观察此邪性。见其是邪故名起邪见。

论曰。复有经言佛法甚深。

释曰。初明六度。次显十恶。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论曰。何者甚深。此论中自广分别一切佛法。常住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释曰。诸佛法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为上首故。法身常住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皆断为性。由一切障皆断尽故。

释曰。一一佛法悉无惑障及智障故。障断尽为一切佛法性。现在烦恼灭为断。未来烦恼不生为尽。即是尽无生智。

论曰。一切佛法生起为性。由化身恒生起故。

释曰。由慈悲本愿生起化身。相续无尽故化身生起。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能得为性。能得共对治众生八万四千烦恼行故。

释曰。一切佛法以无所得为性。此是正说。由三无性不可定说有无故。虽以无得为性。亦有能得义。若离佛法。不能得了别所对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对治道故。

论曰。一切佛法有欲为性。有欲众生爱摄令成自体故。一切佛法有嗔为性。一切佛法有痴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为性。

释曰。此有二义。一菩萨摄一切有欲众生为自体。一切佛法皆依自体故。二大悲为爱爱即是欲。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嗔痴及凡夫法亦尔。

论曰。一切佛法无染着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

释曰。道后真如断一切障。尽是无垢清净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如为体性故。

论曰。一切佛法不可染着。诸佛出现于世。非世法所能染故。

释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诸佛菩萨以真如智为体。即是应身。此体是唯识真如所显。非根尘分别所起。非八种世法及世法所起。欲嗔等惑所能染着。何以故。是彼对治故。修得无分别智成就。名诸佛出现于世。

论曰。是故说佛法甚深。

释曰。此语结前意。示难思难行难得。具三义故甚深。

论曰。为修行波罗蜜。为成熟众生。为清净佛土。为引摄一切佛法故。菩萨三摩提业差别应知。

释曰。此论中明菩萨三摩提。不别说事差别。但通说业差别。诸菩萨修定有总有别。总有此四。别有五百。此四是诸定通业。何以故诸菩萨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此定成熟众生。云何成熟众生。依此定起通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净佛土。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宝等净土故。又依此定得现在安乐住。能引摄成熟一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别业。应如此知。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二

释依慧学差别胜相品第十一

论曰。如此已说依定学差别。云何应知依慧学差别。

释曰。菩萨定与二乘定既有差别。定为慧依止。慧依定得成。菩萨慧与二乘慧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以何法名依慧学。无分别智名依慧学。是无分别智差别。应知即是依慧学差别。此无分别智有三种。一加行无分别智谓寻思等智即是道因。二无分别智。即是道正体三无分别后智。即是出观智。谓道果。此三智悉是依慧学体。寻思智为依慧学者。观行人依当来无分别智故。修方便智。由求未来无分别智果故。现世方便得成。以是能依故名依慧学。又此方便智能引当来无分别智。无分别智起。必依此方便得成。以是所依故名依慧学。道正体为依慧学者。谓依内起智在观。离散动故名为内。此智依观起故名依慧学。又有自体为内。因已谢果未起。道体自相续。即说自体为内。依自体起故名依慧学。出观智为依慧学者。依无分别智成此智。名依慧学。何以故。入观时所缘境后得智。缘此生故。此三智中应成立何智。应但成立无分别智。若成立此智。即成立余智。若成立前智但因义显果义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若成立后智。但果义显因亦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何以故。此智以寻思智为因。此智是寻思智果。此智是后智因。后智是此智果。由此智成立。前后智亦得成立。是故但应成立此智。于成立中。先应说无分别智自性。自性即是体相。

论曰。由无分别智自性依止。缘起境界相貌立救难。摄持伴类果报等流。出离究竟行善加行。无分别智后得智功德。无分别差别加行。无分别智及后得智。譬威德无功用作事甚深义故。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

释曰。谓由无分别智自性。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者。若是次第说十九义。悉须作此语。今为存略故。以一由无分别智标初。次列出十九义竟。后总云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以十九义成立无分别智。此智即是慧学体。慧学差别即是此智差别。应作如此知。无分别智自性云何。

论曰。无分别智自性。应知离五种相。

释曰。若具离五相。则是无分别智。若不具离五相。则非无分别智。

论曰。五相者。一离非思惟故。二离非觉观地故。三离灭想受定寂静故。四离色自性故。五于真实义离异分别故。

释曰。此智若由离思惟故。名无分别智。熟眠放逸狂醉同离。思惟应得无分别智。若由过觉观地故。名无分别智。从二定以上已过觉观地。应得无分别智。若依此二义。凡夫应得无分别智。是处能离心及心法。应说名无分别智。谓想受灭定等。若人在此位中得无分别智。此则不成智。何以故。于灭定等位。无心及心法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如此。如色钝无知此智应钝无知。若于真实义。由已分别显现。是分别应成无分别智。何以故。此分别能分别真实义。谓此义真实。

论曰。是五相所离智。此中应知是无分别智。

释曰。若智离五相。缘真实义起。若不异分别真实义。谓此法真实但缘真实义。如眼识不以分别为性。是名无分别智相。

论曰。于此中如所说。无分别智性中。故说偈言。

释曰。于此依慧学中。如前说十九义所显无分别智性。更说偈成立此义。此偈欲何所显。欲显无分别智最胜。于所修众行中最为上首。

论曰。

诸菩萨自性五种相所离

无分别智性于真无分别

释曰。菩萨以无分别智为体。无分别智与菩萨不异。无分别智自性。即是菩萨自性。无分别智离五相。即是菩萨离五相。由于真无分别故。离五相得无分别名。众生是假名。法是实有。若离此智。无有别法应菩萨名。尽无生智是菩提。此众生以菩提为体。菩提即是无分别智。无分别智即是菩萨。欲示无分别智即是菩萨故。说菩萨自性离五相。不言无分别智后得例尔。如此说菩萨自性已。由此依止是性得生。今当说此依止。前说此智名无分别。此智为依止心生。为不依止心生。若依止心生。能思故名心。思即是分别。此智若依分别生。非谓无分别。若不依止心生。则同色等法。复不应名智。欲显离此二失故重说偈。

论曰。

诸菩萨依止非心非非心

是无分别智非思疾类故

释曰。此智不以心为依止。由此智不思议故。亦不以非心为依止。由以心疾利类相续为依止故。疾利类是心种性。既以此为依止故。不可说非心为依止。为显因缘生起此智故重说偈。

论曰。

诸菩萨因缘有言闻熏习

是无分别智如理正思惟

释曰。四缘中除三缘。但取因缘。因缘有何相。若因与果同类名因缘。譬如先善心为后善心作因。依从他所闻法音。起闻熏习因。此熏习后生正思惟。是正思惟从闻他正说起。故称有言。此智因缘。即以有言闻熏习及正思惟为体。由此因缘。无分别智因有言。未生令生已生令坚住。若无此熏习。无分别智不得生。是故说此为因缘。此智因闻熏习起。缘何法为境。

论曰。

诸菩萨境界不可言法性

是无分别智二无我真如

释曰。前偈说菩萨因缘。此偈说菩萨缘缘。境界即是缘缘。缘缘有何相。若法缘此生。犹如羸人因杖得起。若观此法彼法得生故。此为彼缘。如五尘生五识。此境有二义。一依止缘缘。二比度缘缘。如人依止心无常相。比度色等余法皆是无常。不可言法性是菩萨缘缘。一切法由分别性不可言说。何以故。诸法由自体无所有。由心分别显现故。一切法不可说有。亦不可说无。如此显现不如此有。是故不可说有。如此不有不无。显现故不可说无。如识所缘法不如此有故是故分别无体相。是分别无体相。为当有为当无。若无无体体则还有。若有无体不可言无。由此义故。法性约真俗皆不可言有无。法性以二无我真如为体。由分别性故。依他性无人无法。名二无我。为离断见此无我不无。故说名真如。此真如是菩萨境。何以故。是无分别智若起。必缘此境起故。此智缘不可言真如起。其取境相貌云何。

论曰。

诸菩萨相貌于真如境中

是无分别智无相无差别

释曰。是智于真如境中。平等平等生。无异无相为相。即是其相。譬如眼识取色。如青等相显现。不异青等色。此智与真如境亦尔。又不同眼识与色。色无体有色。眼识有体无色。此智与真如境相称。不可说异若一切法不可言说为性。何法是所分别。

论曰。

相应自性义所分别非他

释曰。一切言说有三种相应。谓数习相续次第。此三不相离故名相应。又三法和合能目义故名相应。此相应是自性义。此义即是所分别。若离此义无别余义。是故一切法不可言说。云何知离此性无别余义。为成立此义故。

论曰。

字字相续故由相应义成

释曰。字字相续即第一相应。由此相应即余二相应具。此三相应故得目义。由相应说此义得成。譬如眼根等。于言辞相续说中。众生执以为义故说名相应。此义是所分别。是故所分别但有言说。义亦但有言说。若一切法不可言说。此义云何成。

论曰。

离言说智慧于所知不起

释曰。若人未了别方言。于所言境智慧不生。若汝言于言说中所言智生。此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

于言不同故一切不可言

释曰。是言说与所言不同。以相貌异故。言相异所言相异。是故一切言及所言同不可言。何法是无分别智所摄持。

论曰。

诸菩萨摄持是无分别智

此后得行持为生长究竟

释曰。是无分别智后所得智。能得菩萨福慧二行。二行依止。此智得生长相续乃至究竟故。无分别后智能生长菩萨正行。无分别后智是能摄持。菩萨是所摄持。何法是无分别智伴类。

论曰。

诸菩萨伴类说是二种道

是无分别智五度之品类

释曰。伴类以相助为相。相助共成一事故名相助。一事是菩提果。二种道是菩萨伴类。谓资粮道及依止道。施等四波罗蜜是资粮道。定波罗蜜是依止道。何以故。从四波罗蜜所生善法。此善法生般若波罗蜜。此般若波罗蜜依止定生。般若波罗蜜即是无分别智。未得无上菩提。于其中间常能生起无分别智。乃至极果。离则有五度。合则成二道。能助第六度。共成一极果故。说为伴类。若无分别智依二道成。得何果报。

论曰。

诸菩萨果报于佛二圆聚

是无分别智由加行至得

释曰。有但果非报。有是果是报。若从因生共用者名果。若从因生独用者名果报。果是生义。报是熟义。化应二身名佛二圆聚。无分别智果报成熟。在佛二圆聚中。若果在无分别智加行中生。此果属化身。若果在无分别智至得中生。此果属应身。云何知耶。

论曰。

由加行至得

释曰。前说无分别有三种。一加行。二正体。三后得。加行无分别自有二种。一在地前。二在登地以上。若依此二处加行。所得果是化身。正体无分别。从初地乃至佛果。皆名至得。若依正体无分别所得果报是应身。果报果若尔此等流果云何。

论曰。

菩萨等流果于后后生中

是无分别智由展转增胜

释曰。果或等因或胜因。此果以同类为因。是名等流果。无分别智等流果。于二圆聚中。转初地为二地。乃至转十地成佛。于后后位中转增转胜。如初地为二地同类因。二地是初地等流果。诸地悉尔。于利他为增。于自利为胜。又学位为增。无学位为胜。无分别智出离得成就义云何。

论曰。

诸菩萨出离得成相应故

是无分别智应知于十地

释曰。灭惑业为出。灭果报为离。即是有余无余二种涅槃。出是离义。离是出义。何故重说。由离有三义故作重名。一永离。二上离。三决离。无分别智于出离中与二义相应。一与得相应。二与成就相应。此二相应应知不出十地。初地始得无分别智。名得相应。从初地后乃至十地。于无数劫修无分别智。乃至究竟。名成就相应。此无分别智藉二道。于三阿僧祇劫修学。以何法为究竟。

论曰。

诸菩萨究竟由得净三身

是无分别智至胜自在故

释曰。究竟有二种。一清净究竟。二自在究竟。清净究竟者。初地始得清净。后于地地中转转清净。至十地究竟清净。譬如练金。由此清净。菩萨所得三身后后转清净。自在究竟者。不但得三种清净身究竟。复有别究竟。谓十自在如论后说。此十自在后后转胜。此二种法最后极胜。是无分别智所得究竟。名增上果。无分别智功德云何。无分别有三种。一加行无分别。二根本无分别。三后得无分别。云何加行得无分别名。先从他闻无分别智是真菩萨。菩萨自未证真道理。但于此智起信乐心。由依止此信乐心。后方得入度此无分别智理。无分别智从此信乐生起故。说此信乐为加行无分别。此加行无分别功德谓无染。其譬云何。

论曰。

不染如虚空此无分别智

种种重恶业由唯信乐故

释曰。此无分别智清净无染。譬如虚空不为四尘所染。何法不能染。谓种种重恶业从身口意生。有见修道异。有十恶差别故名种种。极重烦恼为缘起恒作。若作无悔心无对治。有伴类故名重。因此恶业不能染污。若人从闻正说。于无分别智生信乐。由此信乐破坏四恶道业。何以故。恶业依非理起。信乐从是理生。依非理起故虚。从是理生故实。虚不能对实。是故破坏。此偈显加行无分别智。能对治四恶道业。由与恶业不相杂故。此即加行功德。根本无分别智功德。及清净云何。

论曰。

清净如虚空此无分别智

解脱一切障由得及成就

释曰。如虚空离烟云等四障。世间说为清净。无分别智清净亦尔。离何法故得清净。

论曰。

解脱一切障

释曰。一切障谓皮肉心三障。或一阐提外道声闻独觉四德障。由解脱如此障故清净。此解脱何因得成。

论曰。

由得及成就

释曰。由与诸地至德相应。由于第十地中因成就。由于佛地中果成就。故得解脱一切障。此偈显根本无分别智。能对治一切障。此即根本功德。无分别后得智功德。及无染云何。

论曰。

如虚空无染是无分别智

若出现于世非世法所染

释曰。虚空水不能湿。火不能然。风不能动。无分别智无染亦尔。无变异故说无染。何以故。菩萨依此智。观一切众生利益事。由此智力。菩萨故作心入三界。现种种本生。虽生在世中。不为世间八法之所变异。八法谓得不得。好名恶名赞毁乐苦。因此八法故起欲嗔。欲嗔不能变异。欲嗔根本无明不能令动。何以故。虚妄不能对真实故。此智从无分别智生故名无分别。此偈为显后得智能免报障。于生死涅槃二处不住。但为利他。此即后得智功德。此三种无分别差别云何。为显此差别令不相滥。是故立譬。

论曰。

如哑求受尘如哑正受尘

如非哑受尘三智譬如此

释曰。譬如哑人求觅诸尘不能说尘。加行无分别亦尔。在方便道中寻思真如。而不能说。譬如哑人正受诸尘。虽已得尘不能说尘。根本无分别亦尔。正在真如观。如所证见亦不能说。譬如非哑人正受诸尘。又能说尘后得智亦尔。如其所见能立正教。为他解说。初未得向得离分别。无说因缘故不能说。次正得离分别。无说因缘故不能说。后已得由出观故。如前所见能说无倒。此偈显三种无言说有言说异故有差别。

论曰。

如愚求受尘如愚正受尘

如非愚受尘三智譬如此

释曰。未识物类。名之为愚。愚譬次第譬。三义如前。释此偈。显无分别有分别异故有差别。无言说以无分别为因。由无分别故无言说。有言说以有分别为因。由有分别故有言说。愚譬即显无分别。此三智境。虚实云何。

论曰。

如五求受尘如五正受尘

如非五受尘三智譬如此

释曰。五名目无分别。眼等五识。譬如人在五识中求觅五尘。或缘实或缘虚。意识与五识相间起故。加行无分别智亦尔。或证一分为实。或不证为虚。譬如人正在五识中。得真实境无分别无言说。根本无分别智亦尔。得真实境无分别无言说。譬如人在意识中。但缘先所受尘名缘虚境。有分别有言说。无分别后智亦尔。缘虚境有分别有言说。此偈显三种所缘境有实有虚故有差别。

论曰。

如未识求解如读正受法

如解受法义次第譬三智

释曰。譬如人未识论文。但求识文字。加行无分别智亦尔。未识真如。但学见真如方便。此显未解。譬如人已识文字。未了文字义。正读文字。但能受法。未能受义。根本无分别智亦尔。自利功用已成。未有利他功用。此显已解。譬如人已识文字。又已了义。正在思中。是人具有二能。能识文字。又能了义。以功用究竟故。无分别后智亦尔。已通达真如。又已出观。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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